“作者信息栏”那串旧用户名,像一根刺。
它不指向技术支持单位的“能力”,它指向他们的“手段”——
有人摸过林远团队的旧电脑,或者摸过旧硬盘。
陈毅把那张截图贴在白板上,旁边写了两行时间轴:
旧用户名最后一次出现:去年惠州办公室迁址前
当前“原创Word”递交时间:今天下午
刘曼脸色发白:“我们办公室搬迁那次,确实有一批旧电脑卖给了二手商……当时只做了格式化。”
审计旁听官抬眼:“格式化不是销毁。对手如果拿到旧硬盘,恢复文件并不难。关键不是丢人,关键是:这条链一旦坐实,就不只是版权争议,是数据合规与证据污染。”
林远把手放在白板上,慢慢划过那条时间轴:“他们以为拿到旧文件,就能证明‘我写过’,就能把公共规范变成他们的。可他们忽略一点——**我们的Release链早就公开,变更单里有每一次讨论纪要。**旧文件只能证明他们碰过旧硬盘,证明不了他们拥有版本主权。”
“那我们怎么打?”住建联络员问,“现在各市领导只看一句话:平台说侵权、对手说原创,谁敢站我们?”
“用三件事,把‘争论’变成‘可核验’。”林远抬笔写下:
1)版本链对照:旧Word内容与Release差异逐条标注,证明对手拿的是旧稿,不是最终规范;
2)变更纪要签注:每次变更由治理委员会/审计旁听签注,证明发布主体与过程;
3)旧设备处置追溯:把那批旧电脑的处置链拉出来,反证对手来源不正当。
刘曼咬牙:“旧设备处置追溯,这不是自曝家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