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立宪分治!

昊宸六十七年春,长安太和殿内,李曜身着素色龙袍,端坐于九龙御座之上。殿外春雨淅沥,冲刷着长安的尘埃,也仿佛在洗涤这场战争留下的创伤。殿下,文武百官、九大行省代表、联盟残余势力首领艾伦,尽数肃立,气氛庄重而肃穆。

李曜的目光扫过殿内众人,声音虽依旧虚弱,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经此一战,朕深知,一家天下的独裁,终将引发战乱;以武力压制的统一,终究难以长久。今日,朕要推行两大变革——立宪与分治!”

此言一出,满殿哗然。百官们面面相觑,不敢置信地看着李曜——他们从未想过,这位曾经嗜战如命、追求绝对权威的帝王,会主动放弃独裁权力。

“第一,立《大唐宪法》,推行君主立宪!”李曜抬手,内侍展开一卷明黄卷轴,上面是由陈岳、格致院总工匠张衡、寒门士子代表共同拟定的宪法条文,“朕依旧为大唐君主,世袭罔替,但不再掌军政实权;设立内阁,由首相统领,首相从百官中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由九大行省代表、寒门士子、工商界代表组成,掌管立法、税收、监察之权!”

“第二,推行分治,允许部分行省自治独立,但需签署《大唐宗主国条约》!”李曜的声音陡然转厉,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朕可以放你们独立,但绝非无条件放手——这条约,就是大唐的铁律,谁敢违背,朕必倾国之力,让其灰飞烟灭!”

艾伦和几位主张独立的行省代表心中一紧,凝神倾听着条约内容:

1. 独立后的自治领,需承认大唐的宗主国地位,每三年需遣使入长安朝贡,贡品不必丰厚,但需体现臣服之意;

2. 自治领的外交、军事需受大唐节制,不得与大唐敌对势力结盟,不得拥有超过十万的常备军,大唐有权在自治领关键港口、要塞驻军;

3. 自治领的经济需与大唐绑定,统一使用大唐铸造的货币,关税税率由大唐制定,核心资源(如铁矿、煤矿、香料)的开采权,大唐企业需占五成以上;

4. 自治领需推行大唐的文字、度量衡、律法体系,不得歧视大唐公民,大唐公民在自治领享有免税、司法豁免等特权;

5. 若自治领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大唐有权直接出兵接管,废除其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