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一个个小队便在各自头目的声声吆喝和呵斥声中踏着纷乱的脚步渐渐集合在安庆寨的校场上。
这些先前还散落在山寨各处守卫、赌博和巡山的汉子们,此刻都紧张地盯着前方的检阅台,粗布衣裳下的身子绷得发紧——没人敢怠慢,尤其是瞥见检阅台旁那根两丈高的木杆时,窃窃私语里裹着怯意。有人悄悄摸了摸脖颈,有人往队列后缩了缩,眼神不住往木杆上的麻绳瞟:“莫不是前几日私藏银钱的弟兄,要被挂在上面示众?”
直到余盛踏着检阅台的阶梯登上高台,这阵骚动才压下去。他套在身上的清军皮甲明显窄了些,肩甲处的皮子被撑得发皱,抬手时连接皮甲用的革带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吱”声,却偏偏衬得他肩背更宽。腰间的腰刀悬得周正,红披风被山风吹得扫过靴面,比寨里最好看的绸缎还要扎眼。
余盛站定在台边,目光扫过台下那些或挺胸或缩肩的脸,深吸一口气,中气顺着胸腔冲出来:“弟兄们!我知道你们一定很好奇今天我为什么要把你们集合在这里,刚才我看到很多弟兄都在盯着这根木杆看,是不是都在猜测它是干嘛用的?现在我便给你们一个答案!”
说到这里,余盛猛然一挥手,身后一名亲卫端着一个盘子走上来,盘子上放着一块叠起来的红布。
“今天,也就是九月初五!将会成为我们每个人终身铭记的日子!因为就在今天,我们将不再是一支土匪了!今天,我们将成为一支堂堂正正的军队!一支为了咱们穷人能在这混账世道下活下去而战斗的军队!所以今天也是我们的成军之日!
不管你们是新来的,还是一直一来跟着我余某的弟兄,你们都将成为这支军队中光荣的一员!从今以后,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劈开一条生路,为家人挣出一份富贵,为天下间和我们一样的穷苦百姓们打出一片新天地!
光宗耀祖!名扬千古!
而我们的军队将会拥有一个响亮的名号。”
说到这,余盛转身捧起那块被叠放在盘子上的红布,一丝不苟,神情肃穆。
“来人,升军旗!”
一个亲卫小心翼翼地接过余盛手中的旗帜,慢慢走到木杆旁,随即牵着麻绳往木杆上挂旗。猩红的旗帜顺着木杆在亲卫的牵引下慢慢往上爬,在山风的吹拂下迎风招展。
当旗帜终于升到杆顶,猩红的布面在风里炸开,猎猎作响,像团烧得正烈的火。阳光砸在布面上,金色狼头的绒毛似要竖起来,獠牙尖上还缀着丝线的光,金色狼头两侧各有一个由黑线缝制的大字,醒目且庄严。
队列前排识字的老胡眯着眼,手指在空中划了两下,突然拔高声音:“是‘安庆’!”
“没错,就是安庆!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名号——安庆军!”余盛深深看了老胡一眼,没想到这还是个识字的,要知道山寨数百人,真正识字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是真正的稀缺人才——等下成军仪式结束,可以让老徐统计一下这类人才,好钢得用在刀刃上,山寨暂时不缺拿刀的武夫。
“弟兄们!旗帜上的‘安庆’二字你们当中有些人可能认识,但你们可知道这旗子上面为什么绣着一个狼头吗?”见众人迷惑不解的模样,余盛解释道:“狼,既是一种凶残的动物,也是一个忠诚的群体。他们忠诚于狼王,往往在狼王的指挥下,团结协作,分兵合击,懂的运用战术对猎物进行高效猎杀。往往狼都是成群结队出现,他们是一个团体,即便是猛虎,遇到狼群也得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