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存在争议

“下一户,沈知言!”负责登记的小陈喊道。

沈知言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坐下,春桃三姐妹站在他身后,神色紧张。

小陈推了推眼镜,翻开户籍册,目光在沈知言和三姐妹的分户记录上停留了片刻,眉头微微皱起:

“沈知言,你和春桃三姐妹平时生活吃喝在一起,在一条船上打鱼,却是两户人家,是这样吗?”

“是。”沈知言点头。

“现在,你们还一起打鱼?收入怎么分配?”小陈问道,笔尖悬在纸上,随时准备记录。

“虽然我们是两个独立的户籍,但是从我收养她们三姐妹后,我们就一直是一起生活、一起打鱼。”

沈知言如实回答,“渔获卖的钱,全部交给春桃统一保管,扣除修补渔船、购买渔具的成本后,全用来维持两户的生活开销,米、面、油、盐都是一起买,衣服也是轮流添置,我没有单独占有任何收入。

这里有我们的记账本,上面记得清清楚楚。”

沈知言把记账本递给小陈,小陈翻了翻,点点头,又问道:“那你这算不算雇佣她们干活?”小陈抬起头,目光锐利,“你有渔船、渔网这些生产资料,她们没有,跟着你打鱼,本质上是不是你雇佣她们,给她们发‘工钱’?”

这个问题,正是沈知言最担心的。他立刻解释道:“不是雇佣!春桃三姐妹父母家人被土匪杀了,她们以前的家也被烧了,流浪到柳叶时,无依无靠,人都快饿死了,

当时我父亲已经去世,我成了孤儿,在柳叶滩看到她们的惨状,动了恻隐之心,于是领养她们跟着我在船上生活,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她们一口吃的,我们虽然是两户人家,但是一直以来就像一家人一样,是亲人关系,不是雇佣关系。

她们跟着我打鱼,是互助共济,不是出卖劳动力换工钱。

小主,

打鱼最累的撒网、拉纤、夜间守船,都是我来做,春桃她们主要负责整理渔网、捡鱼、晒鱼干、和我一起卖鱼,我们是分工合作,不是我剥削她们!”

“亲人关系?可户籍上你们是两户,法律上不算直系亲属。”小陈追问道,“而且按照土改政策,雇佣关系的认定,关键看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否剥削他人劳动。

你有渔船渔网,她们没有,渔获主要靠你的生产资料获得,你怎么证明没有剥削她们?”

周围的村民们都围了过来,议论声越来越大。村里的刘老栓挤到前排,他平时就爱斤斤计较,见有热闹可凑,立刻说道:

“陈同志,我觉得这话有道理!沈知言有船有网,三姐妹啥都没有,这不就是雇主和雇工吗?

要是这样都能评贫农,那我们这些辛辛苦苦攒了点生产资料的,岂不是亏了?

我听说邻村就有这种情况,最后被认定为中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