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抢一块灵石,就能背后捅刀子,为了半株灵草,就能灭人满门。
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
而且吃得理直气壮,吃得冠冕堂皇,还要给自己披上一层“天道无情”、“物竞天择”的遮羞布。
他见过太多。
见过一个小宗门的天才弟子,因为不肯将道侣献给上宗长老,被安上叛宗之名,抽魂炼魄。
见过两个相交数百年的好友,为一处刚刚发现的灵脉,布下杀阵,斗得形神俱灭。
见过一个元婴老怪,为了延寿百年,血祭了自己麾下整整一座城池的凡人,男女老幼,鸡犬不留。
事后,不过轻飘飘一句“蝼蚁之命,为我续道,是他们的造化”。
造化?
去他妈的造化!
李长生只觉得恶心。
他发现,这修仙界,比他原来那个世界最肮脏的角落,还要肮脏千万倍。
至少那个世界,表面上还要讲点法律,讲点道德,还要遮遮掩掩。
这里倒好,直接撕掉了所有遮羞布,把“吃人”两个字明晃晃地写在脸上,还告诉你,这就是“道”!
什么长生不死,什么法力无边,什么逍遥天地间。
都是狗屁。
活得再久,也不过是在一个更大、更残酷的泥潭里打滚。
爬得再高,头顶还有更高的,等着把你当资源,当养分。
他躲到这个灵气稀薄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凡人国度,开了个破铺子,整天钓鱼,晒太阳,打瞌睡。
看着那些为几文钱斤斤计较的街坊,听着他们为家长里短吵吵嚷嚷,反而觉得踏实。
至少,这里的“恶”,是看得见的,是有限的。
不会动不动就毁天灭地,不会视人命如草芥。
他只想守着这一亩三分地,混吃等死。
直到他从湖里捞起那个小丫头。
麻烦就开始接踵而至。
他叹了口气。
养孩子,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亏本的买卖。
投入无数时间、精力、感情,最后还可能把你气得半死,或者像现在这样,逼得你不得不从舒适的椅子上爬起来,去干些“运动过量”的活儿。
“今天运动量超标了。”
他自言自语,又打了个哈欠,是真觉得有点困了。
不是身体累,是心累。
燕十三看着他,忽然问:“你有麻烦了?”
他指的是那些“山上人”背后的势力。
李长生眼皮都没抬:“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