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专利法令

“无双夫人,”李珩开口,声音平稳,“众卿所言,你如何看?”

李晓晓早已料到会有此一问,她从容出列,先向李珩行了一礼,然后转向那些反对的大臣,声音清晰,不卑不亢:

“诸位大人忧国忧民,晓晓感佩。然,有几处关隘,或许诸位大人有所误解。”

她顿了顿,环视众人:“其一,何为‘机心’?改良织机,使妇人不再深夜纺织,耗损目力;打造水车,引水灌田,使农人不再肩挑背扛,辛劳困顿;研制良药,祛除病痛,使人免于夭折之厄……此等利国利民之‘巧’,何来‘淫’字一说?莫非让百姓永陷于辛劳困苦,便是‘淳朴’?便是‘古风’?”

她的话语如同冰冷的泉水,让一些激昂的情绪稍稍降温。

“其二,何为‘与民争利’?”李晓晓继续道,“此法令,非是与民争利,而是‘为民创利’!它保护的是创造者应得之利,是‘智慧’之利,而非巧取豪夺之利。若无此保护,创造者心血白费,无人再愿创新,技术停滞不前,这才是最大的‘与民争利’——夺走了百姓享受更好生活、更高效生产的可能!”

她看向那位户部侍郎:“王大人担忧垄断与物价,此虑有理。故法令中明确,专利年限有限,并非永久独占。且,若发明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朝廷自有反制条款,可强制其授权生产,平抑物价。至于依靠仿制牟利的商户,”她语气转冷,“若只知模仿,不思进取,被市场淘汰,亦是天道循环。难道我大晏的商业活力,要永远建立在窃取他人心血的基础之上吗?”

“其三,”李晓晓最后转向那些引用圣人之言的官员,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锐利,“圣人亦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大晏若要国祚绵长,岂能固步自封,抱残守缺?技术革新,乃强国之本!西陵火器之利,诸位大人想必记忆犹新。若无技术局日夜钻研,改良火药,制造震天雷,何来今日之安定?保护创造,激励创新,非但不是‘动摇国本’,恰恰是‘巩固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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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反驳,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既有道理阐述,又有事实依据(西陵火器之患),更抬出了“强国之本”的大义,一时间,反对的声音被压下去不少。

李珩适时开口,一锤定音:“无双夫人所言,深合朕意。技术之兴衰,关乎国运之强弱。工匠之巧思,乃国家之瑰宝,岂能任其埋没?《专利法令》之事,朕意已决,着内阁会同工部、户部,根据无双夫人所呈草案,细化条款,尽快颁行天下!”

皇帝的强力支持,使得《大晏专利暂行法令》在经过一番细节打磨后,终于正式颁布。法令明确规定:凡有创造或改良出新式器械、方法者,经工部核定,确系新颖实用,即可获得“专利文凭”,享有五年至二十年不等的独家制造、销售权。期间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仿制,违者重罚。专利亦可作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