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谁的名字,谁自己写

刘桂香抱着孙玉兰往家走,路过代销点时特意买了块红糖——她要给女儿煮碗甜薯粥。

竹门一声推开,灶台上还摆着昨晚没收拾的粗瓷碗,碗底沾着半块咸鸭蛋壳。

她从柜顶摸出本粗纸订的册子,封皮是她用蓝布缝的,针脚歪歪扭扭。

油灯点上时,灯芯炸了个花,照得纸页上的字迹发颤。

她捏着铅笔,笔尖在亡夫赵大山几个字上顿了又顿——这是她第一次自己写,不是跟着守夜人念。

1956年娶我,爱吃咸鸭蛋,死前说汤咸了。她写完最后一个字,手背上全是汗。

册子摆在灶台边,她对着空碗轻声念了一遍,声音轻得像怕惊醒谁。

三日后半夜,刘桂香被灶膛里的响动惊醒。

她摸黑点上灯,就见灶灰在砖缝里慢慢聚,聚成个歪歪扭扭的字。

梦里的大山正站在锅台边,穿着她补了三次的灰布衫,笑着摇头:这次不咸。

她醒时脸上还挂着泪,可嘴角往上翘着——这一回,是她自己说的,不是别人替她背的。

陈青山骑着自行车串村时,后车架绑着半打自名箱。

他在西头村遇见个蹲在墙根的老汉,怀里揣着个油布包,打开是双纳了千层底的布鞋:我闺女走那年才十八,这鞋还没纳完......

您画只鞋,写个。陈青山递过炭条,她等您说完,才肯走。

老汉的手哆哆嗦嗦,炭条在纸上拖出条长痕,末了歪歪扭扭补了个。

当晚,他家院角的野菊突然开了,黄灿灿的,像十八年前闺女戴在头上的那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