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流质条款

“当时合同就是这样签的啊,而且是您本人签字的啊。”

身后的律师走上前来,从公文包中取出一份文件:“我是庹军尧律师,代表杜丹梅女士。这是合同原件,其中关于抵押物自动转让的条款属于法律禁止的‘流质契约’,按照《民法典》规定,该条款无效。”

阿力愣住了,他从未听说过这个法律术语。

庹军尧继续道:“所谓流质条款,即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种约定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这时,杜丹梅已经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老三,汇通典当行把我们的车给吞了!......对,就是那辆宝马X7......他们说过户都办完了......我不管,你赶紧给我解决!”

挂断电话不到五分钟,典当行的座机就响了起来。阿力接听后,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是黑三打来的,语气中的威胁即使通过电话线也让人不寒而栗。

阿力急忙跑上楼去办公室找张大财和豆小芳:“张总、豆总,出大事了......”

张大财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额头上的皱纹挤成了深深的沟壑。经营汇通典当行四年多,一直用这种方式操作,从未出过问题。车辆抵押贷款实际上做车辆买卖,这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做法。一辆市场价80万的车,贷款30万给客户,一旦逾期就直接吞掉,转手就能赚50万。如此暴利,谁能抵挡这种诱惑?

但如果杜丹梅这个案子胜诉,所有做过类似交易的客户都可能回来起诉,汇通典当行将面临巨额赔偿,甚至破产。

“小芳,流质条款是什么意思啊?我不了解。”

“大财哥,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流质条款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法律认为无效,其不仅与设立抵押、质押的目的相悖,还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债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过,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的部分无效而全部失效。我们公司的抵押贷款合同都是这样的制式合同。到处都是这样的,极少有人提出不同意见,所以我也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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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签字的也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