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给未来媳妇的,未来的我会自己赚钱了再买

“这也太便宜了吧?我前不久在服务社买了一个银镯子,都花了十几块钱呢!”

沈云庭和唐萍萍都觉得,用一些闲置烟酒票就换到一对金耳环,是他们赚大了。

因为在他们看来,金本来就比银贵,而且苏婉茵他们的首饰做工还那么精细,就更加值钱了。

不然唐萍萍也不会直接让沈云庭拿一卷大团结过来换金首饰。

结果现在苏婉茵告诉他,一个首饰按照五块钱算,这不明摆是苏婉茵他们亏本了嘛!

听到沈云庭的话,赵年军眼睛都瞪大了:银的都这么贵的吗?!

苏婉茵则是忍俊不禁的解释道:“这不一样。先不说饰品这一类物品,买进总比卖出时贵不少。

沈团你买的银镯子,再怎么小,起码也有二十多克吧?银多金少的情况下,银饰品价格自然就会比金饰品贵。”

赵年军擦了擦额头的汗:呼~原来是这样,吓死人,他还以为现在银子比金子还贵了。

前两年赵年军妹妹出嫁的时候,苏婉茵拿着一只婴儿手指粗的金手镯给他妹妹,说是添妆。

赵年军一家都是普通村民,哪里见过这阵仗,最后在赵家人的强烈要求下,金手镯换成了银手镯。

刚刚赵年军就在想,如果现在银价真比金价还贵,他就立马打电话回家,让他妹妹把银手镯还给他媳妇,再换一个金手镯。

沈云庭表面镇定的点了点头,实则比谁都茫然,主要是他就买过一次金首饰,那一次就花了他一百块钱!

但有一说一,他买的金手镯确实有一点瓷实。

(结婚前买给唐萍萍当聘礼的,一只金手镯六十克。)

知道他们一会还要出岛赶火车,沈云庭也不再耽误时间了,开始低头挑选起来了。

晚点到家他再问一下妈和媳妇,如果五块钱一个真的亏了,大不了以后找机会把这个人情还回去就是了。

秉承着媳妇

“沈团你随便挑,这些首饰都很轻的,一个按照五块钱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