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记得你。”
“我们与你同在。”
他说完,俯身朝我走来。
我没有躲。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我没怕。光人碰到我的一瞬间,全身炸开了疼,比刚才的数据吞噬还要狠。那不是外伤,是往骨头里扎的痛,一根根刺进神识。我感觉自己要裂开了,脑子里有两股东西在撞,一股是我这三百年装傻充愣的苟且,一股是现在有人替我喊出来的不甘。
我想活。
我不想再当谁的棋子。
我听见自己在问:“值得吗?为了这些人,把自己烧干净?”
答案很快来了。
赵铁柱死前喊的那一声“师父”,谢清歌靠在我肩上咳血时抓着我袖子的手,黑袍人把锈剑塞进我手里时说的那句“你能劈开命”……这些都不是假的。他们信我,哪怕我只是个卖药的老头,驼背,缺指头,左眼瞎,天天数铜板。
可他们还是把我当人。
所以我也得当个人。
我睁开嘴,对着脑海里的声音吼回去:“我不是为他们活,我是为自己活。我要做个人,不是个bug。”
话一出口,雷角猛地一震。
金光从顶端爆出来,不是一道,是一片。创世金光,照得整个战场都亮了。数据流被逼退,金属化的皮肤开始剥落,焦黑的皮一块块掉下来,底下露出新的血肉。我的手指能动了,胸口也不再发闷。我慢慢抬起左手,把雷角举过头顶。
系统提示响了。
“真我复苏度30%。”
这一次,我没有听到警告。
Boss的巨掌停在半空,动不了了。它左眼的代码乱闪,右眼的记忆画面彻底碎了。它似乎不信,又吼了一声:“不可能!你只是我写的程序!”
我笑了。
“你说我是代码?那你看看这个。”
我把雷角对准它右眼的位置,注入一丝神识。金光射出,直击核心。那一瞬间,我看到它体内浮现出三个字——玄霄子。
和我掌心烙印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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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是他。
我早该想到。三百年前他杀我,封我魂魄,把我丢进游戏当NPC,就是为了今天。他以为只要把我变成一段可控的代码,就能永远掌控我。他用补药毒我,用任务控我,让我习惯了苟,习惯了怕,习惯了认命。
但他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