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意外!惊天大反转

“如果这次判决医生需要赔偿,下一次车祸现场,还有谁敢上前?”

“在金钱面前,救命之恩是否轻如鸿毛?”

一连串的诘问,配上极具煽动性的标题,文章瞬间引爆全网。舆论一片哗然。

“农夫与蛇现代版!无耻至极!”

“这家人是想钱想疯了吧?没有刘医生,他们现在是在办丧事!”

“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心凉了。”

“支持刘医生!法院要是判赔,就是社会的倒退!”

同情刘犇、谴责张丽一家的声音铺天盖地。甚至有人扒出了张丽一家的住址和工作单位,电话骚扰、网络辱骂接踵而至。原本还在为巨额医疗费焦头烂额的张丽一家,瞬间又成了千夫所指的“白眼狼”。

法院的压力也空前巨大。这起案件已经不仅仅是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它被赋予了关乎社会道德风向标的意义。主审法官在组织调解时,语气沉重地对张丽夫妇及其代理律师说:“你们要考虑到这个案子的社会影响。医生在突发事件中施救,法律应当鼓励和保护。如果因为担心操作不当被追责而让医生们袖手旁观,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一个可能遭遇意外的人。”

张丽的丈夫王强,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在调解室里涨红了脸,嗫嚅着:“我们…我们也是没办法了…那么多钱…孩子以后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我们只是觉得…觉得他既然是医生,就应该…”

“就应该万无一失?就应该保证孩子活下来且没有任何后遗症?”刘犇的代理律师毫不客气地打断他,“在那种条件下,刘医生能保住孩子的性命,已经是奇迹!你们非但不感恩,反而以此为由进行索赔,于情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犇在车祸现场对张丽及其新生儿实施的救助行为,符合法律关于“紧急救助”的规定。在情况危急、缺乏必要设备和助手的极端环境下,不能以医院内的常规操作标准来苛求救助者。其行为目的是为了挽救生命,主观上并无过错,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刘犇的救助行为与新生儿后续的健康问题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丽、王强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