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五,兴农桑,修水利。

拨款修缮江南各地废弃的堤坝、水渠,设立“农官”,推广高产粮种与先进耕作技术,鼓励百姓种植桑麻,发展副业,以恢复经济。

其六,理司法,平冤狱。

废除玄天教设立的酷刑峻法,恢复前朝相对宽松的司法体系;设立“鸣冤鼓”,允许百姓直接申诉冤情,由星火阁与刑部共同审理,严惩诬告与徇私枉法者。

其七,开科举,揽人才。

恢复科举制度,打破世家对仕途的垄断,允许寒门子弟、流民中的有才之士报考,选拔贤能充实各级官府,同时也为世家子弟保留晋升通道,以示公平。

其八,盐铁官营,稳物价。

将盐、铁等战略物资收归官营,打击世家垄断,由行辕统一定价、销售,既保障百姓基本需求,又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粮饷压力。

其九,通商贸,利民生。

恢复江南漕运与市集,减免商税,鼓励南北贸易;由陆氏牵头,组建官商合营的商船队,保障商路安全,促进物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