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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马永强的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可路终究要走完。
他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走到近处,却见几只豺狗呜呜叫着,时不时驱赶一下抢食的乌鸦。
一瞬间,马永强眼珠子都红了,端起猎枪就要扣动扳机。
“等等,强哥,那是个男的.....”
吴迪一抬手,他进到小黑山范围就开启了检测系统,并没有发现李香秀。
“嗯?!”
马永强擦了擦被泪水模糊的双眼,定睛观瞧,的确是个穿着黑色登山服的男人,两条腿都被吃没了,一只豺狗叼起一截看不出是什么的内脏就跑。
这玩意儿很像狗,体型比狼小,比狐狸大,群居动物,又凶残成性,几只豺狗就敢抓三百斤的野猪。
甚至有过二十只豺狗群,跟老虎干仗的事情发生。
关键是,那衣着和体型也不是李大国。
“呼——”
马永强呼出一口气,心头一松,疑惑道:“昨晚地枪打的?”
“或许是逃犯,山里人都知道地枪周围有布条。”
吴迪说道:“深更半夜闯进深山老林,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人就是。”
这时代没有监控,不少走极端的人往深山老林一钻,运气好的能找到人家做长工,运气差的直接就死了,从此销声匿迹。
所以山里人习惯留长发,一个是没什么条件修剪,一个是等公安进山直接就能区分出来。
“要不要开一枪,吓走豺狗,看看没有证件之类的?”
马永强想了想,道:“说不定能得个奖励什么的。”
“有人来了。”
吴迪压低了声音,往来路指了指,“三个人,其中好像有你家亲戚。”
“?”
马永强端枪就要过去,却被吴迪一把拉住:“那家伙去你家只是一个人,现在有了同伙不说,花钱雇咱们撒人参种,结果那一带有地雷,有没有可能他花钱雇咱们,就是给他趟路的?”
事实上,马永强从知道有地雷就开始怀疑了,只是他不敢相信而已。
李大国人挺好的。
直到李香秀不见了,村里留守老人都说看到他们一起进了山。
马永强才愿意相信。
“你们去那边藏好,我去那边,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吴迪始终开着挂,分配好埋伏地点,他自己也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