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隋朝的官职体系

幻世浮的书 幻世浮 1176 字 7个月前

- **户部**(初称“度支”,炀帝时改称“民部”,唐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掌管户籍、土地、赋税、财政。

-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外交。

- **兵部**:掌管军事、武官选授、军械、边防。

- **刑部**:掌管法律、刑狱、司法审判。

- **工部**:掌管工程建设、屯田、水利、工匠。

**六部长官**:均为**尚书**(正三品),副长官为**侍郎**(从四品)。

#### **3. 其他重要机构**

- **御史台**

- **职能**:监察百官,弹劾不法。

- **长官**:御史大夫(从三品),下设治书侍御史、侍御史等。

- **秘书省**

- **职能**:掌管图书典籍、天文历法。

- **长官**:秘书监(从三品),下设着作郎、太史令等。

- **内侍省**

- **职能**:宫廷事务,由宦官担任,长官为内侍(从五品)。

- **国子寺**(炀帝时改为“国子监”)

- **职能**:最高学府,掌管教育,长官为祭酒(从三品),下设博士、助教。

### **二、地方官制**

隋朝废除了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炀帝时一度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简化了行政层级。

#### **1. 州(郡)级**

- **长官**:州刺史(炀帝时称“郡守”,正三品至从四品不等,依州郡等级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