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九人,职责在于‘掌殿廷供奉之仪式’。主要负责监察朝会、祭祀等重大典礼的礼仪规范,维护朝廷威严,同时也负责监察京城内的治安与风纪。
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五人,职责最为广泛,在于‘掌监察地方官吏及尚书省的六部’。他们将被派往各州郡(或按‘道’划分监察区),巡回视察,监督地方官员的政绩与操守,同时,也有权对中央行政中枢——尚书省下辖的六部官员进行业务监督和纪律纠察。”
刘璿听得目光炯炯:“如此,则监察之网,上至朝堂公卿,下至州县胥吏,乃至中枢机要部门,皆可覆盖。侍御史劾中央,监察御史巡地方、督六部,殿中侍御史肃朝仪,各有侧重,又统归于御史大夫。妙哉!此设计可谓周密!”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个更加清明的吏治环境。
“其次,为尊崇元勋,安置德高望重之老臣,保留并明确三师、三公之衔。”诸葛瞻继续道。
“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为正一品,乃帝王之师,寓意崇训,一般授予功勋卓着、德行高迈的极致荣衔,多为虚衔,不实际管理政务。”
“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亦为正一品。太尉掌军事(虽实际军权在大将军、大司马等手中,但名分上最高),司徒掌民政,司空掌水土工程。此三公在汉代权力甚重,在新制中,可逐渐将其转为最高荣誉职衔,或用以酬庸功勋最高的重臣,其实际权力将转移至三省。”
刘璿理解地点点头:“此乃平衡新旧,安置功臣之良法。如姜大将军、张侍中(张绍)等,将来或可晋此位,以示尊崇,而具体政务,则由…”
“由三省负责。”诸葛瞻接话道,指向了制度的核心。
“三省,乃新政之中枢决策与行政执行核心,其运作机制在于‘分权’与‘制衡’。”诸葛瞻语气郑重。
“中书省:负责‘草拟诏书’。凡陛下或殿下之决策、政令,皆由中书省根据旨意草拟成诏敕。其长官为中书令,副官为中书侍郎。此省需要才思敏捷、文笔出众、深得信任之臣。”
“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中书省草拟的诏书,须送至门下省审核。门下省有权封驳(即退回不同意或认为有失当之处的诏书)。其长官为侍中,副官为黄门侍郎。此省需要学识渊博、敢于直谏、熟悉典章制度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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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经过中书起草、门下审核通过的正式诏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执行机构,统领六部,管理全国政务。其长官原为尚书令……”
刘璿若有所思:“大司马考虑周详。如此既可避免权臣之位,又能使政务畅通。中书出令,门下审驳,尚书执行。一纸诏令,需经三关,可避免独断专行之弊,减少政令失误。此制衡之道,深合治术精髓!”
“尚书省之下,分设六部,具体管理各项国家政务。”诸葛瞻指向了蓝图的最后,也是最基础的部分,“每部以尚书为长官,侍郎辅之。部下设四司,以郎中掌各司事务,员外郎为其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