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无形之网

“你和徐子明之间的矛盾具体有哪些?”

“据我们了解,你们曾多次发生冲突,甚至在图书馆外有过肢体接触,对吗?”

“徐子明失踪前一周,你们是否有过接触?”

“三个月前,也就是徐子明被杀案发生的那段时间,10月15日至25日这十天,你的详细行踪能否回忆一下?有没有人证?”

周小刀回答得条理清晰,不卑不亢。承认矛盾,强调是徐子明多次挑衅在先;

图书馆外冲突是自卫;徐失踪前无接触;

至于三个月前的行踪,他坦言时间久远,需要时间仔细回忆,但大致是在学校、出租屋、图书馆,部分时间有同学(如穆小雨)、图书馆监控或外卖记录可以作证。

他刻意将一些修炼和处理杀手的时间模糊或避开。

问询持续了数小时,问题反复,细节抠得很细。

周小刀始终保持着冷静和配合的态度。

就在问询似乎陷入僵局时,问询室的门被推开,一名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手套、提着一个小型医疗箱的男人走了进来。

“周小刀是吧?例行程序,需要采集一下你的血样,用于生物信息比对存档。”男人的声音透过口罩显得有些沉闷,动作熟练地拿出采血针、真空管和酒精棉签。

周小刀的心脏猛地一跳,瞬间警铃大作。

他面上不动声色,身体却微微后仰,避开了对方伸过来的手。

“等等。”周小刀开口,声音冷静而清晰:

“警官,配合调查我理解,也一直在尽力配合。但采集血样,这似乎超出了常规询问的范畴。”

他目光转向那位年长的调查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侦查人员为了确定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但前提是,为了确定某些特征、根据案件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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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语速平稳,条理分明,仿佛在陈述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法律常识:

“目前,我仅作为关系人配合了解情况,并非犯罪嫌疑人。

请问,采集我的血样,是为了确定我的何种‘特征’?又与徐子明先生失踪案有何必然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情况需要’?

能否出示基于以上法律条款出具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采集血液样本通知书》?”

询问室内瞬间安静下来。

记录员的笔停住了。

穿白大褂的男人动作僵在原地,下意识地看向年长的调查员。

年长的调查员眼角微不可察地抽搐了一下。

他没想到一个大学生会对侦查程序和法律条款如此熟悉,而且如此镇定地直接引用出来对抗。

他们确实没有申请下来针对周小刀的强制采血令,本想借着例行程序的名头造成既定事实。

监控屏幕后,另一间房间内,安全局的郑处长看着屏幕上周小刀冷静剖析法律的面孔,眼神越发深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