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高高的屋顶下,国徽高悬,红底金字的“为人民服务”标语在墙壁上熠熠生辉。

深棕色的长条桌椅整齐排列,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人。

前排是农场的职工代表,中间是考察团的成员,后排挤着闻讯赶来的当地群众。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凝重的气氛。

没有人交谈,只有偶尔的咳嗽声和翻动纸页的沙沙声。

上午九点整。

“全体起立!”

法警洪亮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依次入席。

审判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法官,面容严肃,眼神锐利,穿着洗得发白的法官制服,肩章上的天平徽记格外醒目。

“带被告人宋诗雅!”

侧门打开。

两个女法警一左一右,押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旁听席上一阵轻微的骚动。

那是宋诗雅。

她穿着灰色的囚服,头发被剪短了,胡乱地贴在头皮上。

脸上没有化妆,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眼窝深陷,嘴唇干裂。

手铐在她手腕上闪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仅仅半个月,那个曾经骄傲矜持、衣着光鲜的宋家大小姐,已经变成了眼前这个憔悴狼狈的囚犯。

她被带到被告席,木栅栏在她身前合上。

宋诗雅低着头,身体微微发抖,不敢看旁听席。

“坐下。”

审判长的声音平静而威严。

宋诗雅机械地坐下,手铐在木桌上磕出清脆的响声。

“现在开庭。”

审判长敲响法槌,“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诗雅破坏集体生产一案,现在进行公开审理。”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席上,一位三十多岁的检察官站起身,展开手中的文件,声音洪亮清晰地宣读起来。

起诉书详细列举了宋诗雅的犯罪事实:时间、地点、手段、后果……每一条都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被告人宋诗雅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集体生产罪。”

“且系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请法庭依法从重惩处。”

每听一句,宋诗雅的身体就抖得更厉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