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李磊的日记。”
沈玉指着幕布上的日记照片“这本日记详细记录了李磊从被张磊等人抢走零花钱,到被当众辱骂、推搡,再到被堵在宿舍里拳打脚踢的全过程。”
“每一次被欺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都写得清清楚楚。”
“最后一篇日记写于案发前一天,李磊在日记里写道:‘张磊他们说,明天要好好‘教训’我。”
“我好害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谁能来救救我?’这不仅是一份证据,更是一个孩子在绝境中发出的无助求救信号。”
记者们纷纷拿出笔记本,快速记录着,相机的快门声再次密集响起。
沈玉继续说道:“我们已经将这本日记送去做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日记确实是李磊本人所写。”
“同时,李磊的母亲也证实,李磊一个月前就曾向她哭诉过被张磊等人欺负的事情,但因为害怕报复,一直不敢让家长找学校。”
随后,林溪切换到下一组证据:“这是孙明同学的书面证词,以及他被打伤后的伤情照片。”
“孙明是案发当天的目击证人,他亲眼看到张磊等五人在302宿舍围殴李磊。”
“而就在昨天,他因为愿意站出来作证,遭到了张磊表哥及社会人员的暴力威胁和殴打。”
“我们已经就此事报警,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了司法机关,追究其妨碍作证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接下来,是校方失职和蓄意破坏证据的相关证据。”
沈玉的语气带着几分愤怒,“案发后,清河县第三中学在未征得警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保洁人员打扫了案发现场302宿舍,将地面清理得一干二净,试图抹去打斗痕迹。”
“我们有教务主任的亲口承认,是校长下令打扫的。”
“同时,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极度简略,李磊长期遭受霸凌的情况未被任何记录,班主任在案发后突然请假回避调查,种种迹象表明,校方在刻意包庇施暴者,掩盖校园霸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