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婆婆是不愿意。
成婚的前一天,她用藏好的尖石,在捆在身上绳子上磨一天绳子,总算是割断了。
她跑了。
其实她也不知道要跑去哪儿,只是那个时候她知道的事是,如果继续留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个男人的拳头之下。
总之要跑,一定要跑。
她跑了很久,饿了吃野果,渴了便趴在溪水边喝水,整个人从身体到精神都绷得紧紧,不敢懈怠一点。
直到肚子里一股一股酸水,整个嘴巴都是苦涩的,后来饿过劲儿,肚子又开始一抽一抽,痉挛的疼。
金婆婆蹲在地上,捂着肚子。
来往的行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下脚步。
金婆婆疼得脑门直冒冷汗,死咬牙忍耐着。
忽然眼前递过来一个碗。
清亮的面汤,圆滚饱满的馄饨静静地躺在上面,翠绿的葱花点缀在尚有油星的汤水中,散发出淡淡的芝麻油的香气。
“饿了吧,吃一碗馄饨,暖和一下。”递来馄饨的人同她这么说了一声。
饿得狠的金婆婆直接抱过馄饨,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自从她从家里逃出来,逃得匆忙,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带。没有钱,就买不到吃的。
金婆婆只能在路边的树上摘一些野果吃,那些野果又酸又涩,有时候吃完肚子还会痛,但是不吃又只能饿着,只能硬着头皮往嘴里塞。
这一碗馄饨,是她自逃出来后吃到的第一顿正经的饭。
那人看到她吃得狠,不由得道:“你是从哪里来的,逃难来的?”声音中带着调笑。
金婆婆那时候还是个单纯的姑娘,只觉得这个人给了她馄饨吃,便是个好人,嘴里塞满了馄饨,含含糊糊说了自己的村子。
“没听说过。”那人皱了皱眉,对于这个陌生的村子,是一点印象也没有。看着眼前的姑娘,浑身脏兮兮,言语轻松地道:“看你这样子,是受人欺负了?”
金婆婆点了点头。
那人笑了笑:“那你来这里便是来对了,在通榆很安全,没有人会逼人做你不想做的事情,你再也不怕被人欺负了。”
金婆婆怔了怔,这才从碗里抬起头。
“真的不会有人逼我做不想做的事情?”
“嗯,你自由了。”
“自……由……”
金婆婆喃喃着两个字,低下头,泪水顺着脸颊,她将剩下的馄饨塞进口中,混着眼泪。
那是她第一次吃老金家馄饨,也是第一次尝到自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