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新的收获

经贸羽毛球队通知领新球衣那天,唐子轩刚结束广交会实习的线上复盘和第二天的工作安排,就攥着手机往我育馆里面的羽毛球场跑去。推开门时,几抹亮蓝色正叠在长凳子上,和他记忆里前两年的羽毛球队球衣截然不同——没有了熟悉的纯白基底,取而代之的是自上而下渐变的紫蓝色,到衣摆处才慢慢晕成干净的白,像把夏日晴空裁成了衣裳。

他伸手拿起最上面一件,指尖触到面料时忍不住“咦”了一声。比大一自己设计时选的棉料更轻薄,摸起来带着点凉滑的质感,据说是学弟学妹特意选的速干材质,打比赛时吸汗不粘身。展开衣服,后背用烫金字体印着的“TANG”格外显眼,阳光透过活动室的窗户落在字母上,竟泛着细碎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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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哥,你可算来了!这设计我们改了三版,就怕你们这些老队员觉得太跳脱。”负责对接的大一学弟递来包装袋,语气里带着点紧张。唐子轩笑着摇头,指尖轻轻蹭过衣身侧面的暗纹——那是用深蓝线条绣的羽毛球拍轮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倒是比他们当年只会用色块拼接的设计巧思多了。

“比我们那两届强多了,”他由衷赞叹,“我们大一那会儿,为了省经费选白T,印字时还跟店家吵了半宿;大二当队长,天天催你们学姐改设计图,现在总算能当回‘甩手掌柜’了。”说话间,他已经把自己的旧外套脱了,直接将新球衣套在身上。衣长刚刚好,肩膀处的剪裁也利落,不像以前的球衣总有些松垮。

对着活动室的镜子转了两圈,唐子轩忍不住掏出手机自拍。天蓝色衬得他肤色亮了些,后背的“TANG”随着动作轻轻晃动,倒像是在跟过去的自己打招呼——大一穿着皱巴巴的白球衣在赛场失误时,大二穿着印错号码的队服给学弟学妹做示范时,那些画面突然都清晰起来。

“轩哥,你不买条裤子配套吗?这次裤子也是蓝白拼色的。”学弟又问。唐子轩拍了拍自己的运动裤口袋,里面还装着前两年的队裤,“不用,这条还能穿,省下来的钱给队里买桶新羽毛球更实在。”其实他心里清楚,就算只有一件上衣,也足够他宝贝——就像经贸足球队的10号球衣是信仰,这件羽毛球队的蓝白球衣,藏着他从设计者到队长,再到如今“老队员”的三年时光。

当天下午的羽毛球队训练,唐子轩果然穿着新球衣去了。有人打趣他“今天特意打扮了”,他也不辩解,只是笑着拿起球拍。挥拍时,衣摆扬起的弧度里带着风,紫蓝色在球场上格外显眼。扣杀得分的瞬间,他听见队友喊“TANG,好球”,忽然觉得后背的字母像是有了温度——这不仅是他的姓氏,更是他留在经贸羽队里,从未褪色的热爱。

训练结束后,唐子轩把新球衣仔细叠好,放进和10号足球球衣并排的收纳盒里。两个不同颜色、不同运动的球衣,像两块拼图,拼出了他在大学里最鲜活的模样。他对着收纳盒拍了张照,没发朋友圈,却在相册里建了个新文件夹,名字就叫“我的球队,我的光”。

当然,这些也算是新的收获了,而对于唐子轩来说,让他收获更大的,那还是演唱会的门票了。

其实,对于唐子轩这个年轻人来说,听其他歌手的演唱会,可能就没那么容易抢了,因为这个歌手,他现在年逾古稀,但是放三四十年前,估计比现在的歌手还难抢,没错,他就是粤语流行歌的开山鼻祖,许冠杰先生。

这个事情还得从暑假说起。那天唐子轩正窝在老家的沙发上帮父亲整理旧物,翻出一叠泛黄的黑胶唱片,封面上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笑容清爽的男人,正是父亲念叨了半辈子的许冠杰。父亲坐在旁边,指尖拂过唱片纹路,突然说:“听说Sam今年10月要在广州开演唱会,都75岁了,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