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持续了三个月,排查了四十六名相关人员,最终锁定三名嫌疑人,但都因证据不足无法定案。
1998年1月,案件以“内部管理漏洞导致图纸遗失”结案,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
看起来很普通。
但陈铭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排查人员名单”里,有严振国的名字——不是作为调查人员,而是作为“具备条件接触图纸的技术员”。
1997年,严振国二十一岁,是振华机械厂第三车间的技术员,同时借调在保卫科帮忙。
“他当时既是技术员,又是保卫科的人。”陈铭指着名单,“这种双重身份很少见。”
继续往下翻,是询问笔录。
陈铭的目光突然定格在其中一页——
那是1997年8月20日对严振国的询问记录。
询问人:保卫科长赵东山
被询人:技术员严振国(借调保卫科)
问:8月14日晚上22点到24点,你在哪里?
答:在厂区巡逻。我和张副科长一组,从19点巡逻到23点,然后回值班室写记录。
问:有谁可以证明?
答:张副科长可以证明。
问:你们巡逻期间,是否经过第三设计室?
答:经过两次,一次是20:30左右,一次是22:10左右。
当时设计室灯亮着,但门锁着,我们检查了门锁,正常。
问:有没有发现异常?
答:没有。
笔录很简短,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但陈铭盯着那几行字,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亮子,”他说,“如果你要偷图纸,你会选择什么时间?”
陈亮想了想:“当然是没人的时候——深夜。”
“但如果那天晚上有巡逻呢?而且巡逻队会经过你要作案的地点两次?”
“那我会避开巡逻时间,或者……”陈亮突然明白了,“或许我就是巡逻队的一员。”
陈铭点头,手指点在笔录上:
“严振国说他和张副科长一起巡逻,从19点到23点。但你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