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走马灯,路边人

其实在刚开始被咬的时候,蔡聪只感觉痛的厉害,但在痛也抵不过当时他的意志,当时的他只害怕被人现场抓住,所以他爆发出求生的希望,瞬间跑了老远。

人的意志是可怕的,能够让人顶着腿被狗咬伤后还能跑老远,但是这意志是在肾上腺素的加持下实现的,打鸡血打鸡血,鸡血消耗完了那意志也没办法了。

在逃离了养殖场之后,腿上的疼痛以及外界的寒冷让他感觉时间过得如此之漫长,那条不长不短的路现在竟能变得这么长。

蔡聪感觉自己走了好久,好久,但是目光中那棵树好像距离自己还是那么远,他好像并没有前进多远,他现在有点想喝水,他感觉自己有点渴。

今晚他太倒霉了,竟然被一只狗毁了他的名头,导致他现在这么狼狈。

不过并非全是坏事,还是有一件好事的,因为夜晚太冷了,导致他腿上的伤口被冻麻木了,这极大的减缓了他的疼痛感。

就在他准备继续前进的时候,远处的大树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朝自己微笑的媳妇儿,在她的身边还跟着自己的孩子。

“当家的,累了吧,累了就休息会儿,我带着孩子给你做饭吃。”

“哈哈,好,那我眯一会儿,你记得给我烧口热水喝。”

说着蔡聪就缓缓坐了下来,像是在自家炕上一样,缩成一团陷入了冬眠。

如果这时有外人的话,他估计会被蔡聪的样子吓一大跳,这小子脸白的跟鬼一样,停尸房里停了三天的粽子都没他脸白。

脸白还是次要,主要他身后竟然有长长一条血迹,这小子是铁打的?流这么多血还不倒?身后是有山君追他呢?能让他这么不留余力的奔跑。

蔡聪这个人有手艺,他之所以不偷附近人的,一是有道义,他蔡聪就不会偷自家人的东西,他只挣外面人的东西,这是最重要的。

其次就是他有一点好面子,不想被附近的人知道他是贼,他不想让媳妇儿和孩子被人看不起,这点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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