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中央的升降台缓缓升起,一个身影出现在聚光灯下。
权志龙。
他穿着一件镶满铆钉的黑色皮夹克,内搭一件白色的破洞T恤,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线条。下身是一条宽松的迷彩工装裤,脚踩一双黑色的厚底马丁靴。
他的头发染成了银灰色,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泛着冷冽而华丽的光泽。他的眼神凌厉而深邃,像是能穿透一切伪装,嘴角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强大气场。
他抬起手,对着话筒说了一句话。
全场沸腾。
温柚坐在座位上,看着舞台上的那个人。
她忽然理解了林小鹿为什么会为他疯狂。
因为站在舞台上的权志龙,确实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那种魅力不是靠包装和营销堆砌出来的,不是靠人设和剧本塑造出来的,而是从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和后天的磨砺共同造就的。
他是天生的明星,是为舞台而生的,是那种只要站在那里就能让所有人移不开视线的人。
温柚转头看向身边的林小鹿——她已经泪流满面了。泪水沿着她的脸颊滑落,弄花了她精心画的眼线,在脸上留下两道黑色的痕迹。
但她的嘴角却带着幸福的笑容,那种笑容是发自内心的,是纯粹的,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快乐。
她高举着应援棒,跟着音乐的节奏用力挥舞着,嘴里喊着权志龙的名字,声音沙哑而坚定,像是要把这些年积攒的所有热情都在这一刻释放出来。
温柚伸出手,握住了林小鹿的另一只手。
林小鹿转过头来看她,泪眼朦胧中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个笑容里有感激,有幸福,有满足,还有一种“我终于实现了梦想”的释然。
温柚也笑了。
她想,这一趟,来得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