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舌头缠住他脚踝:
“他们自愿的!穷鬼的烂命不如换钱!”
宝剑长虹斩断长舌,断舌在血泊里扭成“当”字。
肉元宝突然爆裂,腐液喷上墙面的财神像——神像吃痛睁眼,瞳孔里嵌着当铺真账本:
“收城南王童右臂,折银二钱;
押城东李叟双眼,折米三升;
死当刘氏孕胎,炼招财童子
……”
李志远把账本钉在城门口。
翌日全城当铺歇业,因每块招牌都渗出黑血,凝成“冤”字的那一点。
三、墨牢
县衙地牢关着“画皮妖”。
狱卒说妖物撕下书生脸皮,画成自己的脸。
李志远掀开草席时,尸体右掌紧握——指缝掉出半枚官印残角。
县令的惊堂木拍裂案桌:
“妖物狡辩,该剐!”
李志远却盯着县令的靴:
金线绣的云纹里,缠着几根画皮用的狼毫。
夜探牢房,腥臭的墨汁正从牢门渗出。
妖物蜷在墙角,脸皮是宣纸,画着书生的清秀五官。
见李志远提剑,它突然撕下脸皮——皮下是县令的脸!
“他替我考了功名...”
画皮妖的嗓音是磨墨声,
“换我替他坐牢。”
真的县令早被调包。
假县令靠画皮妖的技艺,把死囚画成自己模样顶罪。
这次“撕脸案”,不过是新死囚的皮没画牢。
李志远的长虹剑刺穿牢门时,县令正在卧房画新皮。
朱砂混着人血调色,笔尖蘸的是狱卒的眼球浆。
“百姓不就是颜料么?”
县令舔着笔尖,
“本官画个太平盛世,有错?”
剑风扫过,画皮妖扑来挡剑。
宣纸身躯裹住剑刃,墨汁在纸面洇开判决书:
“癸卯年科场顶替案,真凶陈文昌,今任县令。”
四、灯渔
河伯娶亲夜,李志远拆了祭台。
神婆的鼓槌是人腿骨,鼓面绷着少女腹皮。
她指使壮汉把李志远绑上竹筏:
“献河伯当祭品,可抵今年洪灾!”
竹筏漂进雾瘴,水下浮起百盏骷髅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