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一份特殊的合同

“好!我答应你!”马书记一咬牙,下了决心,“就在合同里写明,承包期间,在不违反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厂子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人员招聘,你们可以自己决定,然后到公社这边来备个案,走个形式就行了!”

“太感谢马书记了!”胡小虎激动得差点站起来。

成了!

最重要的权力,拿到手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他迫不及待地问。

“事不宜迟,就现在!”马书记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他拿起电话,摇了几下,对着话筒喊道:“喂?是工商科吗?让老王带着公章,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对,马上!”

很快,一个五十多岁、戴着老花镜的干事,就拿着一摞文件和公章,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

“书记,您找我?”

“老王,马上起草一份承包合同。”马书记把刚才和胡小虎商定的条件,言简意赅地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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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老王的干事,一边听,一边咋舌。

这种形式的承包合同,他也是第一次见。又是免承包费,又是给完全自主经营权,这条件,也太优厚了。

但他看马书记的态度那么坚决,也不敢多问,连忙铺开纸,拿出笔,现场就开始草拟合同。

合同的内容,基本就是按照胡小虎和马书记谈好的条款来的。

甲方:红星镇革命委员会。

乙方:胡小虎(代表黑瞎子沟知青小组)。

承包标的:红星镇食品厂。

承包年限:三年。

承包费用:第一年免除,第二、三年每年上缴管理费人民币三千元整。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工厂的合法使用权。

2. 乙方需承担工厂承包期间的一切经营开销,并负责原厂二十三名职工的工资发放。

3.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享有对工厂的完全自主经营权,包括生产、销售、定价及人事任免。

4. ……

胡小虎逐字逐句地看着,心里很高兴。尤其是那条“完全自主经营权”,简直就像是给他发了一块免死金牌。

他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乙方代表,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马书记,这个乙方,能不能改一下?”他指着合同说。

“怎么改?”

“我们不是个人承包,我们是一个集体。”胡小虎说道,“我希望,能成立一个‘长白山山货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来签订这份合同。我,还有我们小组的另外三个人,万胜利、柳夏、顾晓晓,我们四个,都是合作社的创始人。”

他不想搞个人独裁。这个地下王国,是他们四个人一起建立起来的。这个即将诞生的新王国,也必须是他们四个人的。

马书记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好小子!年纪不大,觉悟倒是不低!不搞个人主义,搞集体领导,好!这个思想,很端正!”

他对胡小虎的欣赏,又多了几分。

“老王,听到了吗?把乙方,改成‘长白山山货合作社’,法人代表,就写胡小虎。再加一条,注明合作社的初始成员,是胡小虎、万胜利、柳夏、顾晓晓四位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