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决定,条条如刀,刀刀见血。既是解决云山事件的“外科手术”,更是针对“余毒”渗透的“全面清创”。
会议结束后,联合调查组立刻高效运转起来。纪委的同志找相关干部谈话,查阅会议纪要和审批档案;公安的同志控制了“绿野农业”在云山的现场负责人,并联系邻省警方,对刘野(刘小军)进行布控;审计和自然资源部门的专家开始核算毁林毁田的损失和生态修复成本……
调查进展神速,也触目惊心。
仅仅两天,调查组就初步查明:将“绿野农业”引荐到云山的,是市招商局一位已退休的副局长,此人是郑怀山(郑老)的老部下。云山县当时分管招商和国土的副县长,收受了“绿野农业”通过中间人赠送的“咨询费”和干股承诺,因此在项目审批中一路“保驾护航”,对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县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的具体经办人员,也或多或少得到了“好处”。而当初“绿野农业”得以以“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名义被推介,其“省重点”的牌子,竟然是伪造的,源头也指向了省里某个与“郑老”关系密切、现已调离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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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带出泥。 云山县那位副县长和几名科局干部被迅速采取措施。市招商局那位退休副局长也被纪委从家里“请”走。省里的线索,则由“雷霆”专案组顺藤摸瓜,继续深挖。
与此同时,邻省警方传来消息,刘野(刘小军)在得知云山事发、其关联干部被查后,已潜逃出境,去向不明。 这进一步印证了其“做贼心虚”和背后问题的严重性。
对“绿野农业”项目本身的调查更是触目惊心。 该公司所谓的“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完全是幌子,真实目的是以极低价格圈占大片山林和坡地,然后通过盗伐珍贵木材、非法开采景观石、甚至秘密进行小规模矿产勘探(在其项目区域边缘,发现了非法探矿痕迹)牟取暴利。其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存在大量欺诈条款,所谓的“入股分红”根本是空头支票。初步估算,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破坏价值,已远超其承诺的投资额。
“这哪里是投资,这是抢劫!是破坏!” 林远航看着调查报告,怒火中烧。他指示,立即启动生态修复工程,费用先由县财政垫付,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全力追缴刘野及其公司的非法所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尽管人已外逃)。
云山事件的“釜底抽薪”式处理,在泉城乃至全省都产生了强烈震动。 群众拍手称快,认为市委市政府动真格,为他们撑了腰。而那些隐藏在各个角落、与“郑老”余党有牵连、或者自身不干净的人,则感到了刺骨的寒意。林远航的“铁腕”形象,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