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金蝉脱壳与新篇序章

【深度解析目标:经纪合约…调用知识碎片“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显失公平条款界定”、“单方权利滥用风险”…】

【分析中…发现潜在漏洞:第7条第3款关于“商业机会”的定义模糊,第11条违约金计算方式可能存在重复计算…】

【结合“风险规避”思维…制定策略:引导对方在特定条款上做出书面解释或承诺,固化其义务,暴露其权利滥用意图…】

时机逐渐成熟。

泠锁定了一个梅姐极力推销、金额巨大且合约条款对梅姐极为有利的直播带货合同。

这一次,她没有再提出任何“风险”质疑,反而表现出“被高额报酬打动”的样子。

“梅姐,这个直播……我觉得可以接。”泠“犹豫”地说,“但是,我有点担心。合约里说所有‘商业机会’都由公司全权代理,这个范围太广了。万一我私下帮朋友站个台,或者以后有像林导那样直接找上我的戏约,会不会也算违约啊?还有这个违约金,数字也太吓人了。”

她提出的问题,看似小白,实则精准地指向了合约中最模糊、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条款。她要求梅姐就“商业机会”的范围和违约金的具体构成给出明确的、书面的补充说明。

梅姐见泠终于松口接大单,喜出望外,又觉得泠的问题不过是新人常见的杞人忧天,为了尽快促成签约,她大包大揽地写下了一份补充说明,语气强势地界定了“商业机会”的无限宽泛性,并强调了违约金的绝对约束力。

这份充满单方霸权意味的书面说明,成了泠手中的关键证据。

在签约前夕,泠带着这份补充说明和原始合同,秘密会见了一位由苏姐团队引荐的、专攻娱乐法的资深律师。律师仔细审阅后,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凌小姐,这份补充说明,结合原合同中的模糊条款,已经构成了典型的‘格式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再加上违约金计算方式的问题……这场官司,我们赢面很大。”

有了法律专业人士的肯定,泠心中大定。

她没有立刻发难,而是耐心等待那个直播合约正式签署、第一笔巨额预付金打入梅姐公司账户之后——此时梅姐最为得意,防备心也最低。

然后,泠通过律师,正式向梅姐发出了措辞严谨的律师函,以原合同及补充说明中存在“显失公平”条款、严重损害艺人合法权益为由,提出解约,并要求依法商谈违约金事宜(暗示实际支付金额将远低于合同规定)。

梅姐收到律师函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暴跳如雷,打电话给泠,却发现号码已被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