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信任,能让他将个人能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家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他就喜欢带队出任务的感觉——自在。
他喜欢做各种任务挑战自己,五年前那个任务挑战很大,所以他接下了,就这么简单,他并不需要靠这些去博取什么。
“你比以前更欠揍了。”王孙握了握拳,最终还是松开了,“说吧,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丧尸我杀够本了,想开救援直升机。”他挺喜欢直升机的,不然也不会专程买来玩。
可惜他那架直升机在省会落地后,就被动物园跑来的丧尸猩猩毁了,若不是九婼给的刀强大,他最后不是被那猩猩连带直升机拍成夹心,就是被单个拍成肉饼。
想到这他抽出腰间的刀,轻轻挥向对面床铺,只听「喀」的一声,钢材做的床沿断裂成了两半。
“你是来领任务还是来秀刀的?”王孙看到那被破坏的床铺,不由额角直跳。
“领任务与秀刀并不冲突。”顾珏把刀扔给王孙,“你试试,别用劲,轻挥下去。”
王孙闻言,突然想起之前九婼挥剑劈他的情景。他看了看手中的刀,这刀与普通唐刀模样差不多,只不过比唐刀稍短,刀柄不是金属,但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这刀的颜色与九婼那些箭矢和她经常用的那把软剑一般无二,不过那箭矢偏柔韧,软剑更是可以弯曲成圈扣在腰间,与它们比起来,这把刀却是偏硬了。
而且,这把刀有点分量,不如箭矢那般轻得不像金属。
王孙放开置于刀身的左手,右手握刀,走到顾珏之前挥刀劈到的地方,拿起刀轻轻挥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