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门宗主,江玄陵自然不肯,摇头道:“明觉,不可胡闹,你两个师兄还在旁边,这里但凡有个风吹草动,他们就都知道了。还有……”

越发扣紧了小徒弟的细腰,声音低沉下来,“荒郊野岭并不合适,你若实在想,师尊带你去寻一间客栈。”

寻客栈那还有什么意思?身为江湖人,自然要行江湖事,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才能充分体现出李明觉的侠肝义胆。

当即咬上师尊的海棠果子,隔着衣裳轻轻啃噬,心里想着,总不能回回都是自己吃亏,师尊这个人死要面子,倘若能让他在两个师兄面前出糗,必定能逼得师尊面红耳赤,羞愤欲死。

都说清冷师尊行那事时,脸上的颜色最为好看,嫣红无比,双眸朦胧,要哭不哭,要笑不笑,欲求不满,还不得不在弟子面前故作镇定。极力隐忍。

上半身正人君子,仙门名士,下半身凌乱不堪,身染红尘。

光是这么一想,李明觉的手心就发烫起来,望着师尊的眼神都变了。

证明他是个真男人的机会就摆在了眼前,怎么说也是个穿书者,稀里糊涂做了几回炉鼎,虽然爽,但实在按捺不住未深入了解前的疼。

倘若能同师尊互攻,也就不枉费他死了一回,又活过来一回了。

“师尊,咱们可是修真者,寻什么客栈?弟子瞧着这里就挺好。”李明觉一面说,一面摸索着蹭在师尊的膝头,目测了一番两个师兄与师尊的距离范围。

估摸着,他们就算站起身来看,撑死只能瞧见师尊的上半身。

遂打定了主意,戏弄戏弄师尊一番。狗爪子胆大妄为地扯住师尊的腰带,摸索着将衣摆扯开。

便听砰的一声,眼前一花,不知道什么东西突然自暗处弹跳出来,啪叽一声,打在了李明觉清俊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