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蕉怔了一下,心中陡然一喜。
卡埃斯从混沌中醒来。
他是埃尔萨斯国的大贵族,遗憾的是,他得了难以治愈的兔子病——为了国家的安全,他被流放到了这绵延无尽的艾布里斯山脉。
得了兔子病的人,无论何种身份,都将被流放到这个绵延无尽,带着不详气息的山脉,自生自灭。
这是各个国家默认的法则。
兔子病代表极度的危险——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
之所以会有这样严厉的铁则,一是因为历史的教训,曾经有一个国家因为这种疾病而生生覆灭,二是因为绵延于大陆连年的战争和瘟疫,百年前疯狂的人们烧毁了象征历史的建筑和文献,于是如今的人遭遇了严重的历史遗失事件。
这导致没有人知道兔子病从何而来,也没有能针对它的特效药。
所以一旦感染,就只能等死——或者,和家族的人一起等死。
卡埃斯觉得自己也不会例外。
虽然有传言曾说,艾布里斯山脉有着能治愈兔子病的特效药,也有人说自己见过得了兔子病的人,却在大山里侥幸生存——之类的。
但卡埃斯觉得这样的幸运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二十多的年纪,拥有响彻大陆称号的同时又坐拥万贯财产,人生才不过刚刚开始,就被人陷害,得了兔子病,被扔到这大山自生自灭,自然心有不甘。
但兔子病本身就象征着绝望与死亡,这与心有不甘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现在——
卡埃斯看着自己——那该死的,恐怖的,如同野草一般在他皮肤上生长的白色绒毛消失了!他不再感觉到绒毛从皮肤生长的瘙痒和痛苦,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光洁而干净——他没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