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当了警察,他更是很少再穿西装了,这次让他穿回西装可真是挺别扭的。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看自从老爹把明氏交给大哥管之后,大有恨不得连夜跑路的架势。等到大哥熟练公司的事情,你看着吧。咱们很快就会连爸妈的影子都找不到的。”
正说着,明阁看到不远处朝他们走过来一个姿容昳丽的漂亮女孩儿,他捅了明台一下:“弟妹找你来了,还不快去。”
明台一愣,抬头看去,果然看到于家的大小姐于曼丽笑眯眯朝他来了。
于家的于曼丽,是于氏集团的大小姐,于氏做的是服装行业,于氏的「煜诗」是高定奢侈品牌,于曼丽更是「煜诗」首席设计师。
而明阁之所以叫于曼丽弟妹,就是因为,明台小的时候,第一次见于曼丽就拉着人家小姑娘的手一本正经的在大人面前说,要于曼丽以后给他当媳妇儿。
后来于曼丽出了国,直到高中才回来,不巧又和明台一个高中,两个人几十年没见互不认识,再一见明台又对着人家姑娘是一见钟情。
就这么谈恋爱,谈到了大学。
“曼丽,你怎么也来了?你不是不喜欢这种宴会吗?我还说,等会偷溜出去找你呢!”明台笑着迎过去。
于曼丽漂亮的眼睛眯了眯:“煜诗’要找新的代言人,这个年会上有不少明星,我得来亲自掌掌眼。”
说着她又看向明阁,一脸可惜道,“要我说,我最中意的就是小哥哥了。要不小哥哥,你来吧。”
明阁的名字里因为有个阁字,于曼丽嫌小阁哥听起来绕口,干脆直接叫他小哥哥。
明阁听了,失笑:“曼丽啊,我要是去给你当模特,那以后满大街都是你小哥哥了,那罪犯见了我不就得跑啊?”
于曼丽偏了偏嘴,拉着明台说:“走,陪我去掌掌眼去,上次那个代言人,宣传部找的简直太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