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远,斐乐乐提议走着去。
顾霄城问他,“你腿能行吗?”
斐乐乐挺起小胸脯,“当然行的!睡了一觉好很多了,这药真好用!而且你看,”斐乐乐来回走了几圈,“脚腕也不疼了,不是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吗?我咋一天就好了?”
“你这本来也不用一百天。”顾霄城说:“不过你的确是天赋异禀。”
斐乐乐挺开心,“走吧,趁现在人少,回来就能做午饭了。”
“先去日用区吧?”斐乐乐两手空空的,顾霄城推车,他就把手揣进背带裤前面的口袋里晃晃悠悠地走。
顾霄城:“嗯。”
斐乐乐也不在意他态度冷淡,顾霄城在外面的时候就是这样面瘫的。
“漱口杯有促销!”斐乐乐拿起一只白色底带有小爪印的漱口杯,“我要这个,你要哪个颜色的?”
顾霄城:“随便。”
“随便是哪个颜色啊……”斐乐乐在货架上扫了一圈,“诶!找到了!”
斐乐乐把漱口杯捧到顾霄城眼前,“这个怎么样?!五彩斑斓的黑,就很随便哈哈哈哈哈哈”
这只漱口杯底色是黑色的,上面有不同颜色的小爪印,又黑又五彩斑斓,跟斐乐乐的那只是同系列的。
顾霄城说:“那就这个了。”
斐乐乐问他,“真的要啊?”
顾霄城伸手把两人的漱口杯放进车里,“嗯。”
之后两人又买了拖鞋门垫等零零碎碎的日用品,零食买的不多,顾霄城本来就不喜欢吃零食,斐乐乐虽然喜欢吃,但是觉得还是要省着花才行,最后到蔬菜肉蛋区买完食材,两人就去结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