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知夜折了一枝绽放的桃花,一步一步向裴今新走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裴今新低眼看见郁知夜伸出的手。
那人手上的皮肤细嫩得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将军,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皮肉血色。
纤长的手指捏住开了好几朵桃花的细枝,雪水融化后养出的艳红一时竟也比不上郁知夜手上一点淡粉。
裴今新接过那枝开得漂亮的花枝端详,问:“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事实上,郁知夜今天穿的那身衣服也是裴今新的。
这次还真不是郁知夜借口要干什么。
郁知夜一路从央金国到曹国京城,再一路赶路到禹都,他本身带的换洗衣裳也不多,一身衣袍穿几天是常有的事。
他还没嫌弃,裴今新倒嫌弃上了。
那一身带灰带土的衣裳居然还要再穿,裴今新干脆借了郁知夜一套新衣,同时也思考起了央金国人财力和卫生习惯。
之前的岁月里,郁知夜和裴今新相处得久了,感情浓厚得是能混穿衣裤的关系。
郁知夜对裴今新的穿衣喜好了解不浅。
和职业无关,裴今新就是个很有偶像包袱的人。
他对颜色不太挑。
不过太俗气或者太亮色的衣裳,比如大红色、大黄色等会被裴今新拒之门外。
裴今新喜欢一些简单精致的款式纹样,单色亦可,但不可太花里胡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