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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懒洋洋的太阳,一望无际的海洋,生机勃勃的原始森林,似乎这个世界只有她和奥古斯汀。

她放下了“大人”的矜持,伸出小手挖了个长长的小坑,然后躺在坑里,把自己半个身子用沙子埋了起来,以手为梳,用沙子轻轻按摩头皮,舒服极了。

两人快快乐乐的洗完澡后,都觉得浑身一阵轻松。

孟有晴走到旁边阴凉的角落,把奥古斯汀早上打的灰色的丑陋大兔子拿了出来,现在气温不高,兔子看起来还挺新鲜,就是伤口的地方有一群黑色的小蚂蚁,当然也不很小,都快有她指甲盖那么大的“小蚂蚁”。

见她拿东西,奥古斯汀立刻飞奔过来,用尖尖的吻部叼起兔子,跟着她一起走去海边,去清洗干净这只丑陋的大兔子。

走到海边,孟有晴准备把兔子扔进水里,突然想起来她想要兔子的皮毛做衣服,但兔子皮毛怎么处理呢?

她盯着死不瞑目的丑兔子想了想,决定让奥古斯汀把兔子脑袋,四肢都划一下,破开皮毛的链接,然后孟有晴从兔子的脖子向下撕,鲜血一下子流了满地,沙子一下子吸收了,只留下有些丑丑暗暗的鲜血痕迹。

她继续撕扯,兔子的皮毛终于从脖子上全都扯下来了,变成一个光着裸的粉粉的□□,但她还不知道怎么处理皮毛,不过她觉得肯定是要把皮上粘着的肉给撕下来,这才不容易发烂生臭。

孟有晴觉得现在还是填饱肚子比较重要,就先把皮先放在一边,先把兔子递给了奥古斯汀,让他肚子划一下。

奥古斯汀立刻get到了孟有晴的意思,他立刻伸出指甲,以此做刀,划破了兔子的肚皮,哗啦一下子,残余的血液混着兔子的内脏掉了下来。

孟有晴一下子被混杂的腥和血液的气味冲到了,她立刻转头,重新呼吸一口氧气,她感觉这味道有些熏脑袋。

然后她屏住呼吸,立刻把兔子的内脏给扔到一边,在现在食物还没有短缺的时候,请让她浪费一点。

她很讨厌吃内脏,这个内脏她准备埋在沙子里面,等后面钓鱼再用。

孟有晴把干净的兔子肉,放在海水里面摇摆清洗到没有血丝后,带着粉色的肉肉回到了他们下午睡觉的地方,把兔子肉放在了干净的岩石上。

下面就是最难的一部分了,点火烧熟这只大兔子,她不想再吃生肉了,但在野外烧火没有打火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孟有晴带着奥古斯汀去旁边那个小森林附近,捡了断掉干燥的树丫、一些干燥的树叶子和一些不容易断裂的藤条,两人捡的差不多了,就回到沙滩上。

现在重点来了,孟有晴回忆这以前看电视视频的生火的步骤,先拿出一段干燥的木头,从中间掰开,然后把有缝隙的地方撑开,塞上干燥至极的毛毛的树叶,然后用一根有点长度的干燥的藤条,穿在火种后面,双脚踩紧树干,迅速的的左右抽动藤条,开始迅速摩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