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仲珽闻言难掩欣喜,“如此甚好!甚好!”
明锦却不见多少喜色,“担保的风险王爷想必再清楚不过。原本,我念着总有姐妹亲情在,这份担保该比外人更牢靠,如今看来,也是靠不住的。所以,还是按照行市的规矩来吧,请王爷见谅。”
江仲珽颔首,“应该的,这样也好。”
既然他这么表态,明锦便也不再客气,首先是拆借的利息,直接涨了一厘。其次,鉴于拆借数目巨大,为了保证覃崔两家银铺的流动银子回流,整笔拆借款要拆成十四期偿还,每年夏冬各一次。若提前还清拆借款,会按具体年限退还之前多收的利息。
“此外,这次拆借的数额实在是前所未有,是以,为了双方安心,最好能有个实物作为抵押。我作为担保人,愿意抵押世子府及我名下的小西庄等六处庄子。王爷,您可以同太子商议商议,看看是东宫出抵押,还是您这个担保人出,联合抵押也是可以的,只要实物抵值即可。”
涨利息,江仲珽倒还能接受,毕竟明锦原本给的利息就比行市上低了不少,涨一厘也不过是跟行市大致持平,甚至还是要略低一些,并不影响他跟太子交代。更何况,还钱的又不是他,哪怕利息再高一些,为了尽快筹到银子,太子也只能答应。
但是,实物抵押?
太子能抵押什么?总不能把东宫和皇庄抵押了吧?所以,抵押的东西还得他这个担保人来出。
明锦尚且押上了多半身家和一座世子府,他怕是倾尽所有都不够,还得押上丁明媚的全部身家。
这就是明锦的还以颜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