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瑜记得是他七岁那年的春节,母亲一大早就跟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离开那间破烂的出租屋,他们走得匆忙,甚而都没给他留下啥吃的,而他那会还不会做饭,若非好心的邻居发现饿得几乎晕厥的他,并接济他一些食物,他估计早已饿死在那个不够寒冷的冬天。
后来虽被亲生父亲接回所谓的名门叶家,可他私生子的身份摆在那里,那群心高气傲的叶家人又怎会看得惯他,因此早些年,他每回被迫回叶氏老宅过年,都免不了被各种亲戚朋友羞辱的遭遇。
所幸他把那些上不了台面的话是耳旁风,久而久之,那群以维持叶氏血脉纯净为己任的人便失去兴趣地拿他当成透明人,这倒让他的耳根子清净许多。而等再大一些,他就再没回过老宅过年,反正没有人期待他回去,那他倒不如待在租住的复式公寓里随意做点吃的填饱肚子,好歹也算是欢度新年。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他的身边有叶瑾、有容珏、有叶父叶母、有喜欢听他唱歌的粉丝……还有,还有傅少霆。
傅少霆。
光是默念这个名字,叶瑜的心口便如同淋着一层香浓醉人的蜜糖,黄棕色的液体沿错综复杂的脉络渐渐地将整颗心脏包裹住,甜蜜的气息快要溢满。
他好像比想象之中更喜欢傅少霆一点。
果然,喜欢这种东西一旦开头,就算千军万马阻拦,亦无法让它停止。
但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还不赖,这种有牵挂以及被人牵挂的感觉。
“糖糖。”叶瑾连着叫他的名字好几下都不见回应,便拎着衣服走过来拍拍自家弟弟稍显圆润的脸,“你瞧这毛衣怎么样?”
叶瑜瞧一瞧叶瑾手里款式新颖的杏色毛衣,想起此番来商场的目的是购置过年穿的衣服,于是他接过毛衣,细长的手指覆上领口附近绣着的那只红色麋鹿,感受着属于羊毛的柔软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