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的酥烂的鱼肉一晃就骨刺分离,周氏哈喇子都快掉出来了。洛英给她放下一碟后,端着另外一碟转身进了东屋。
“吃饭了。”
她笑意盈盈的大步走过去,把手中的鱼摆到宁墨眼前:“你身上有伤,这两天就在屋里吃吧。”
宁墨也不愿多生是非叫人看见自己受伤,默认了她的提议。
原先是逃亡,保命要紧,顾不得旁的。现在身上都舒坦了,被忽略已久的胃开始叫嚣。
一回生,二回熟。
他不客气的拿过筷子,先喝了口糊糊,又夹了块儿鱼肉。
一抬眼,就对上了少女那双亮晶晶的眼睛。
“怎么样,好吃吗?”
洛英期盼的望着他,有些像他从前养的只小黑狗,土土憨憨,却十分有精力。
说实话,并不好吃。
他爱吃鱼,正因为爱吃鱼,所以对这东西的吃法格外挑剔。
最上乘的鲤鱼当属黄河里的鲤鱼,身长三尺,鳞片以金色为佳,红色次之。
用上好的刀工在鲤鱼身上打上花片,拎起尾巴用滚油不断浇,直至花片微微卷起,像是一只炸毛了刺猬,这还不算完。
然后再用各种香料调汁,最后趁热浇在炸好的鲤鱼上。鲤鱼形状不能变之外,还要保证其口感外酥里嫩,这才算是能入口。
再看眼前这条鱼,刀工杂乱,鱼块儿大小不一。鳞片没去抬干净,油也不够,跟白水煮出来似的,压根遮不住鲤鱼身上那股土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