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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班上同学欢呼终于又多了两个女同学了,这俩美女特地从文科班转来理科班是有意图的,一下课便拖着椅子围到程让面前。

程让看着两张一模一样的脸,说:“干嘛?在我面前表演影分身之术吗?”

“我们听说你在这个班,特地转过来的,近距离一看,果然很帅。”

程让永远喜欢有人夸他,得意了起来,“那可不。”

赵千寻问:“你是混血儿吗?”

程让似乎被问习惯了,笑着说:“是啊,我良好市民混社会。”

双胞胎宛如他的小粉丝,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其实我们知道你那天为什么要打文贤中学的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当时连续骚扰了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好几天,你是看不过眼才去教训他对吧?虽然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会传到你跟他是一对哈哈哈哈哈,不过你帮同校女生教训外校,真的太帅了!”

时路趴在桌子上,桌面全是教科书挡着,侧耳听了听他们的对话,帮学校女生教训外校混混,听着太像他的风格了。

程让虽然日天日地,但从来不无缘无故打人。

比如他上次揍的隔壁学校男生,比如欺骗了老奶奶钱的骗子,比如破坏公物的傻逼,比如欺凌其他学生的不良。

再比如,差点强奸了时路的瘪三。

喜欢上程让的契机其实很简单,甚至可以说非常狗血。

打小开始,时路那张看透红尘的厌世脸跟孤傲的性格就得罪了不少人。

虽然杨逸清每次都说他的脸跟真实性格形象不符,要求退货,但每次都能巴着脸跟他玩,赶都赶不走,所以时路从小到大也就他一个朋友。

他刚上初二那会儿,有一条回家时必须经过的小巷。

那天,刚好有几个整天逃课的不良少年在那条小巷打架,堵住了他的路。时路走过去,看了一眼被殴打的那个男生,连丝毫同情都称不上,只抬头看向比他高上一个头的混混们,说:“好狗不挡道,麻烦让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