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4章 奴变·免奴为良·压良为贱

“这皇帝还挺好……就是不知道后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那肯定不行,不然的话搞什么奴变?前面佃变,佃户好歹还不是奴婢呢,结果日子还过成那样,奴婢只可能更惨……”

【但是在洪武朝之后,情况就渐渐不一样了。】

【一方面,是蓄奴的限制被迅速放松;另一方面,是奴婢的处境日益恶化。这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在宣德年间,苏松地区的官绅就开始并且允许“以私债准折人丁男”——这个“折人丁男”可以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就是让欠债人家的男丁去给债主干活,还完债了事,一个就是直接想办法搞人口兼并,把男丁变成了自己的奴仆,至于说债务问题,那就见仁见智……】

【明朝从宣德年间,就开始出现并且允许后者,而到了明末,那就基本上全都是后者,并且不局限于苏松地区,而是遍布天下,当然南方地区这种情况更多一些,这边的官绅地主数量更多。】

【当然,强行把良民变成奴仆,压良为贱,肯定目标不只是男丁了,而且手段也不只是通过所谓的欠债这一种。】

【而这些做法全都是违法的,只不过官府和朝廷全都采取默许、看不见、纵容的态度,给官员士绅或者其他蓄奴人家以豁免,不论他们是有可能略卖良民为奴,还是压良为贱,还是随便搞其他事情。】

【甚至这种纵容不仅仅是潜规则默许,还逐步变成了明面上的律令政令:万里十六年,朝廷开始规定,缙绅人家买、养的“义男”中“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比照奴婢论罪,就是从法律层面认可了这些“养子养女”之类的另类奴婢实质上的奴婢地位和身份,也默许了官员士绅超额蓄奴的合理性。】

【除了官员士绅,寻常庶民中有些资财的人家也开始蓄奴,数量多少全看家底。】

【由此,蓄奴限制被迅速放松,且不断更进一步,这个情况也反过来让奴婢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压良为贱都是可以随手为之而不会被惩处的事情,那么奴婢面对主家还能有什么主动权或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