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能证明,在蓄奴这方面,明朝朝廷已经彻底没有任何约束力了,也对现状没有任何解决办法,于是只能通过承认事实的方式来尝试挽回一点控制力和约束力。
这种问题,他能看出来,身处当时的官员士绅如何能看不出来?
所以这个政令的最大后果,其实还是让奴婢群体的处境快速恶化,同时相当于是鼓励了压良为贱的行为——不只是默许,而是鼓励……
这就要说到让李世民认为后来确实不存在良贱之分的那句话了。
“压良为贱都是可以随手为之而不会被惩处的事情,那么奴婢面对主家还能有什么主动权或者保障”?
这句话确实是事实,且,在李世民看来,压良为贱不仅是不会被惩处,更是会被鼓励。搜易,奴婢面对主家确实是更加没有主动权或者保障……只不过,通常而言,谁会操心奴婢对主家有什么保障和主动权?
奴婢而已,他们需要这些吗?他们有资格拥有这些吗?
这明明就是主家的财产,是类似牛马那样的存在,甚至还不如牛马——这种财产,要什么对主家的保障或者主动权?
谁处理自己的财产都不能处理了?谁处理自己的财产还需要考虑财产的想法了?
李世民虽然不赞同主家虐待奴婢,但是他也没想过要搞什么主动权和保障。
奴婢是财产,是贱籍。
可听这故事中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个讲故事所处的时期,人们就是觉得应该有保障,应该有一定主动权——这可不是对待财产的态度!也不是对财产说的话!
这就说明,他们并不把奴婢看做主家的财产。
可什么情况下奴婢才能不是主家的财产?
只有当他们不是奴婢的时候,或者说,只有当他们不是贱籍而是良民的时候,主家才能有些顾忌,才不能理所当然认为他们就是自己的财产,如死物一般的财产。
因此,这些都能证明,后来的朝廷,很大概率已经没有什么良贱之分了,就算是有人家中有类似奴婢的存在,这些也不是奴婢,更不是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