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当卧底开始“反水”并指导破案

陆明笙在大理寺的“临时住所”待了三天。

这三天,他没有再见到顾怀舟。陈平每日会来两次,一次送饭,一次简单问问是否有新的“回忆”或“想法”。饭菜比第一日稍好,有了点油腥,偶尔还有个煮鸡蛋。看守的狱卒换了两个面生的,很沉默,但眼神锐利,看得出是练家子。囚室的门大部分时间锁着,只有陈平来时才会短暂打开。

陆明笙知道,自己是被“保护”起来了,也是被“隔离”了。顾怀舟在行动,而他,这个最重要的证人和信息来源,必须被牢牢地、安全地控制住,直到关键时刻。

他没有闲着。除了将脑海中关于刘德海、周文昌、阿史那等人的所有细节,事无巨细地又回忆、整理、补充了几遍,形成更完善的“证言”材料外,他更多的时间,用在了一样东西上——推演。

审计师的职业病,加上密室逃脱设计师的思维习惯,让他对“逻辑链”和“可能性推演”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现在,他掌握了大量的、虽然琐碎但指向明确的“内部信息”,而顾怀舟掌握着外部的调查资源和行动力。他需要做的,是像一个坐在后方指挥部的分析师,将这些内部信息,转化成一条条可执行、可验证的“行动线索”,帮助顾怀舟更快、更准、更安全地抓到狐狸尾巴,并且……避免掉进对方可能设下的陷阱。

第三天下午,陈平照例来送饭时,陆明笙将厚厚一叠写满了字的纸递给了他。

“陈评事,麻烦将这个,尽快交给顾大人。”陆明笙的语气很严肃。

陈平接过,快速翻看了几页,眉头渐渐皱起,眼中露出惊讶之色。这叠纸上写的,不是简单的“回忆录”,而更像是一份……作战计划?或者说,一份极其详尽的、针对刘德海、周文昌犯罪网络的“审计发现问题及后续核查建议”?

标题就很扎眼:《关于刘德海、周文昌、阿史那等人涉嫌走私禁药、贪墨宫帑一案之证据链梳理、风险研判及行动策略建议》。

内容更是分门别类,条理清晰得吓人:

一、 已掌握核心证据清单及效力分析

账目原件(陆明笙记录):核心书证,直接关联主犯。但需注意:① 账目为内部记录,刘、周可能辩称伪造或不知情。② 部分交易为代号,需与阿史那边账、宫中相关支出记录、皇觉寺仓储实物等进行三方或多方交叉验证,形成闭合证据链。建议行动:立即控制阿史那,查封其商队账目及往来书信;调阅内府监、尚服局、太医署相关年份全部账册,重点比对“内帑特支”、“特药”、“西域药材”等科目;突击搜查皇觉寺后山洞窟,获取实物。

阿芙蓉样本(微量):辅助物证,可验证药品。但样本量小,且无法直接证明来源。建议:与查获的皇觉寺存货、阿史那手中现货进行成分比对;尝试追溯其西域产地特征(如有相关技术)。

关键地点信息(“西边废园”传递点、皇觉寺洞窟):关键物证关联地。建议:① “西边废园”墙后区域侦查需极端隐秘,建议使用可靠内侍或身手极佳者,以探查地形、确认连通性为主,暂勿打草惊蛇。② 皇觉寺洞窟为当前最可能人赃并获之地,应列为第一优先监控与行动目标。需考虑对方可能转移、销毁、甚至设置陷阱。

二、 主要嫌疑人行为模式及风险应对推演

刘德海:多疑,谨慎,掌控欲强。遇当前压力,可能反应:① 立即销毁手中敏感文件、账册。② 紧急联络周文昌、阿史那统一口径,布置退路。③ 试探宫中风向,尤其关注皇上、太后、东宫态度。④ 可能启动“断尾”计划,牺牲周文昌或阿史那自保。⑤ 极端情况下,可能对关键证人(陆明笙)或调查人员下黑手。应对建议:① 加快外部证据固定(控制阿史那、搜查皇觉寺)。② 对刘德海本人及心腹进行隐蔽而严密的监控,监听其通信,记录其接触人员。③ 制造假消息或压力,促其慌乱出错。④ 绝对确保陆明笙等关键证人安全。

周文昌:表面儒雅,内里阴狠,与刘德海利益捆绑深。可能反应:① 加紧处理太医署内部可疑记录。② 通过太医院渠道,打探消息,甚至制造医疗事故混淆视听。③ 若觉危险,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毒药,用于自尽或灭口。应对建议:① 监控太医署,尤其周文昌及其心腹动向。② 预防其销毁证据或狗急跳墙。③ 其心理防线或弱于刘德海,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如抓获阿史那、查获洞窟后)进行突击审讯,争取突破口。

阿史那:商人重利,狡猾惜命。可能反应:① 察觉风声,立即转移或藏匿剩余货物、账册、资金。② 尝试与刘、周切割,或准备跑路。③ 若被抓,可能为保命和财产,成为突破口。应对建议:立即、秘密控制阿史那及其核心手下,查封其京城及附近所有货栈、仓库、住宅,获取往来账目、书信、货品。此为目前效率最高、风险相对可控的突破口。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内府监孙公公:态度暧昧,可能仅为执行环节或利益分享者。可能反应:观望,自保。应对建议:暂不惊动,暗中观察其与刘德海联系。若其主动切割或提供线索,可争取。

三、 关键突破口优先级排序及行动方案设想

第一优先级:人赃并获皇觉寺洞窟。

行动前提:确认洞窟货物未转移(需持续监视)。

行动时机:选择刘、周、阿史那三方中至少一方派人前往取货或运货时,当场抓获。或监视确认货物长期未动后,突击搜查,获取实物。

风险:① 对方可能设伏或销毁证据。② 可能惊动刘、周,导致其销毁其他证据或潜逃。③ 皇觉寺为皇家寺院,需有足够权限和理由。

建议:① 监视人员需精锐、隐蔽。② 准备多套行动方案(现场抓捕、跟踪至下一交易点等)。③ 请旨时,强调“查获禁药源头”,暂不深扯宫中。

第二优先级:控制胡商阿史那。

行动前提:掌握其准确行踪及货品存放点。

行动时机:越快越好,最好与监视皇觉寺同步进行。

风险:若阿史那提前得到风声逃脱,将损失重要人证物证。

建议:秘密逮捕,立即封锁消息,突击审讯,获取其与刘、周交易的全部细节、账目、资金流向,并问出其他可能仓库或联系人。

第三优先级:核实内府采办账目虚高。

行动:由户部或御史台配合,调取同期市价,与内府账目逐项比对,形成铁证。此证据相对独立,可作为经济犯罪部分先行坐实,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