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他的手一直藏在袖子里,没发觉,现在这么一看,他的手背红了一大块,刺目的粉红和冷白色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袁彻反应过来,转手抓住他的手腕。
隔着衣服抓住他的手腕,似乎被什么东西硌到了。
萧礼有个特殊癖好,喜欢把手表戴在右手上。
面前这一只猪爪子,恰恰是左手。好奇宝宝袁彻手贱地把他的的袖子撸起了一点点。
在里面,看到了一条闪烁着满目土豪气息的金链子,上面还挂着一只金色的小鸟。
同样是参加过金鸟杯的人,袁彻记得一清二楚,奖杯上的鸟儿就长这样。
链子绕了三圈,缠在手腕上,原本应该是一条项链。
“哇哦,不愧是礼哥,上学带金链子,还是金鸟杯同款,哪买的?”袁彻拨了拨上面的金色小鸟,金钱的触感,真实。
萧礼拍开他的猪蹄子,往四周看了一眼,确定没人看到之后,把袖子往下面拽了大半遮住了烫伤的地方,拽着一张脸说:“你不懂,这叫艺术。”
袁彻:“.......”
许埋:“我觉得礼哥的存在就是一门艺术。”
袁彻举手表示:“赞同。”
萧礼冷笑两声,没有理他们,埋头看手机,见对方还是没有回音,舌头顶了顶嘴里的棒棒糖,打了一句:在忙什么?
五分钟后,对方回:在打游戏。
萧礼:打游戏上的小号?
余吟秒回:用的大号,微信登的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