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叶娆回头望去,只见钟鸣元捧起那碗兔肉,朝姜肆帐里喊道:“姜肆,这是你的兔肉吗?”

乖乖,这么多肉,今晚他吃的那些可都是骨头啊。

“不是。”

听到答复,钟鸣元顿时眉开眼笑:“那我就当没主的啦。”当即捧着碗径直回了自己的营帐,生怕别人看见。

历练了这么多天,可把向来无肉不欢的他给馋坏了,好几晚都睡不香,今晚总算是能睡个好觉了……

那边厢,叶娆听到两人对话,心里一动。莫非,现在还只是女主剃头挑子一头热?

这么一想,叶娆觉得自己还可以拯救一下,心情都美好了几分。

左右无事,她干脆把诗经拿出来,在地上铺了几层纸,照着火光开始描摹。

昏黄火光下,少女左手捧着一本诗经,右手拿着毛笔一笔一画抄写,玉白小脸绷着,看着十分认真。

姜肆出来收衣服,从她旁边经过,眼角余光瞥了下少女笔下的字。

歪歪扭扭,没有风骨不说,还有几个错别字,惨不忍睹。

姜肆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大盛朝首任皇帝是武将出身,为防手中政权被其他武将夺走,登位后,就以文治为主。近百年来,上至朝堂下至百姓,无一不以学文为荣。

更别说官家公子小姐们,几乎个个都是饱读诗书。男子以学文谋取官职,女子以学文觅得好夫婿,就连当今皇后,都是当年京中赫赫有名的大才女。

怎么同在梁府,梁玉的文采出众如斯,而传闻中最受梁老太君宠爱的叶娆却字都不会写,连三岁稚子都不如?

听到脚步声,叶娆抬起头,见姜肆正低头看她写的字。

“姜肆,你……你怎么出来了。”

她瞅了眼纸上跟毛毛虫没啥区别的字,脸瞬时红了,连忙放下毛笔,折好宣纸。

太丢人了,没想到毛笔字那么难写,软趴趴的,根本写不出她前世那一手潇洒的行楷。

姜肆表情一言难尽,他复杂地问道:“你没上过女学?”

叶娆摇摇头:“没有。”记忆里,原主自进梁府以来,就跟在梁老太君身边学女红,倒是从来没上过什么女学。

所以,赵芸两人说原主目不识丁,是真的。叶娆虽然不服气,但事实胜于雄辩,她完全反驳不了,现在她成了“叶娆”,自然目不识丁的就变成了她。

叶娆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允许自己一直被人看不起,自然是要从现在开始,慢慢改变众人的感官,到时候她回现代了,原主也能好过些。

想到这里,她求助地看向姜肆:“姜肆,你能帮帮我吗?”

要是别人求他帮忙,姜肆想都不想就会转身就走。

但当少女睁着那双小狗般乞求的杏眼看着他时,他的脚却怎么也迈不动,就像是昨晚她在松林中被狼追时,他即使知道麻烦,也会忍不住救她一样。

算了,就当是还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