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觉地,她快行几步,紧紧跟在他身后伸手可触的地方。
斯蒂夫带他们从职员通道穿入理查德剧院的后台,他们成为第一批检票入场的观众。
落座后,林嘉誉蓦然看向她问:“余小姐,你在加州生活过吗?”
余笙的笑容定住了,像是被揭了短,难为情地缩起肩膀:“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她的母亲是美国华裔,姥姥姥爷都常居加州。小时候,她在那生活过一段时间,长大了也常陪母亲回去探亲。
所以她说英语带点加州口音。
但是,这种口音即便在美国也不是很受欢迎。
容易让人联想到美剧里金发碧眼的做作靓妹,穿着一身死亡芭比粉。不少人认为这口音不仅婊里婊气,还很俗。
算是美国版“夹子音”。
她一直在改,但是多少还残留了一点。
不过,余笙没和林嘉誉说这么多。
受到父亲的严厉教育,她不会对不熟悉的外人提起家事。
“老毛病?”林嘉誉问,“你是指什么?”
见他一头雾水,余笙只是掐头去尾地提及一桩旧事:“那个,中学时我经常被同学嘲笑,他们觉得我讲英语很装,听着恶心。”
中学时期,有的孩子还不太懂事,小团体抱起团来像个刺猬,然后就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到处扎人。余笙也没能幸免。
林嘉誉听后,冷不丁地淡淡说:“不觉得恶心,我很喜欢。”
“……哎?”
他说得理所当然,澄澈清亮的眼睛锁住她,她被盯得莫名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