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启动键后,谢宜铭起身看向她:“那下午要陪我遛狗么?”
常洛灵一怔,下一秒高兴得直点头:“要!”
从小到大,常洛灵特别羡慕遛狗的人,觉得可有意思了。
可怜她养了只遛不了的猫,在家成天耀武扬威的凶凶,每次去宠物店都紧张得要命,更别提下地溜达了。
而这回,她也算是圆了个夙愿。
谢宜铭换上便服,还绑了个遛狗专用的腰包,淡粉色的一只,与粉色的牵引绳相呼应,上面还印着小狗的简笔大头像,童趣到简直不像他会带的东西。
“你这什么眼神?”许是她盯着看太久,谢宜铭忍不住道。
常洛灵憋住笑,赶忙移开眼:“咳咳,很可爱。”
谢宜铭瞬间意识到她在指什么,正色道:“都是它选的,和我没关系。”
和你没关系,你不也乖乖绑上了嘛。
常洛灵在心底默默道。
好在这回嘴巴留了一道,没有草率地说出口。
两人当然也没忘记谢谢,谢宜铭从家里翻出了个宠物背包,谢谢就这么被常洛灵背在怀里,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遛狗果然是件有意思的事,哪怕只是走走路,也因为小家伙们的存在变得充满了乐趣。
更何况,还有谢宜铭在身边。
她看着他这么大一个人,绑着粉色的腰包,牵着一只小小的博美走在路上,有种说不出的反差感。
明明是常走的一条路,小博美依然见着什么都好奇,总是停下来嗅嗅这个闻闻那个。
谢宜铭一直耐心等待着,似乎早就习以为常。望着它的眉眼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耐烦,反而柔软得一塌糊涂,像个溺爱孩子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