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味细节上而言,宋予白做的东西,比方宁要细腻不少,口感上也更入味,让人印象深刻。
米被熬得糯糯软软的,牛肉片的嫩度也刚刚好,鸡蛋丝不至于因为闷煮太久而过于干柴,也不至于因为搅拌时间太短,而有蛋腥味。
一切都鲜美得恰到好处。
裴拾音一边幸福喝粥一边忍不住赞美。
宋予白听着也只是笑,很随意自然地接话,说:“你要是喜欢,可以搬回来,刚好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也不太忙,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做。”
她吹开汤匙上肉粥的热气,说:“天天喝粥,那也受不了。”
“所以,你偶尔还是想换换口味,解馋对吧?”
裴拾音也不知道为什么,“解馋”两个字,从他嘴里出来,总有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是错觉?
她想了想,还是放下汤匙,像个乖学生一样叠手在餐桌上,问:“叔叔希望我搬回来,是因为太想我了吗?”
问得太单刀直入,反而少了旖旎。
然而她光风霁雨的态度,反而显得他的弯弯绕绕更像是做贼心虚。
宋予白很平静,说:“我只是觉得,你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这样?”
她轻轻笑了声,像是不信,右手捏起架在碗沿上的汤匙,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仍旧热腾腾的暖粥。
“我还以为,是叔叔太想我了,睹物思人已经不能满足你了。”
瓷白的汤匙时不时敲击碗沿,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叮叮”声,可于他听来,却像是丧钟。
他笑:“什么睹物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