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做事总是很周密,而莱耶斯依旧保持着雷厉风行的风格,但缺少对细节的摸索。当整个楼层的办公室黑着灯,他们只点亮一盏手边的小台灯、在桌子上铺开的地图勾画行动路线的时候,莫里森总算知道了温斯顿为什么会把他们安排在一起——人事报告中办事效率那一栏数值可是非常好看,他们俨然成了别人眼中的完美搭档。

“如果你们再这样下去……”麦克雷盯着走廊上的本月表彰榜,上面赫然是莱耶斯与莫里森的名字,还配着两个人当时被“绑架”去的照片:莫里森笑得有些尴尬,而莱耶斯还不情愿地瘪着嘴,“其他搭档们估计要考虑辞职了。”

“把烟掐掉,麦克雷。”莱耶斯呵斥道,“我们俩确实干得不错,莫里森一周要加的班可比你赖床的时间都多,希望可以向你们这群懒蛋起到点督促作用。”

“噢,”麦克雷装作惊讶地说,“好像我的爸爸从坟墓里爬出来了一样。到底谁要求把你调回来的?”

不过,莫里森头一次发现与搭档的办公桌离得近是一件多么……多么尴尬的事情。每当他抬起眼睛,莱耶斯总会精准迅速地捕捉到他的目光,而莫里森只是想抓起座机,或者在笔筒里找支还能写字的中性笔。这不是心虚,他告诉自己,他没什么可心虚的,一切都因为自己不胜酒力,接了那种愚蠢的大冒险,干了一件(或许会让自己后会一辈子)的蠢事,在同性恋同事的面前要求他吻自己,而且莱耶斯竟然照做了。

大概因为他忘了一件事,莱耶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该死。

不仅如此,他看向莫里森神情也有了少许不一样:有火焰在他的眸子里雀跃,莫里森从未觉得他的目光如此赤裸,盯得莫里森的心脏咚咚跳个飞快,仿佛被谁上了发条。莫里森认为那是猎豹盯着猎物的表情,兴致勃勃,欣赏眼前困兽的窘态;而当他想仔细确认的时候,那种眼神又很快消失了。

莱耶斯到底在想什么?

那个男人正对着自己的手机狠命地敲打,谁都知道这是莱耶斯的坏习惯之一——心情不好的时候拿手机出气。莫里森有些烦躁地啃着手中的笔头,边盯着对面的人。再这样下去,这些心思迟早会影响他的工作。突然,莱耶斯发出了一声轻哼。“看上瘾了?”他开口道,手指头也没停下。

“莱耶斯,我们得谈谈。”莫里森忍不住提议。

“谈谈?谈什么?”对方反问,“如果你想讨论上午的案子,根本没必要,我们做得非常好,已经送去结案了。”

“不是,我……”莫里森口干舌燥,“我想谈谈前两天的事。”

莱耶斯挑起眉毛,又在盯着他看了。他总是这样,像鹰隼一样死死咬住人不放,另一个坏习惯。莫里森被他看得背后发毛,却又不知道应该将目光落到哪里才算合适。

“影响到你的工作和生活了吗?”

“当然没有!我只是……只是觉得有点奇怪。”

“噢,我还以为你是想帮麦克雷赢钱。”那个始作俑者只是耸耸肩,“那小子五十块到手,却连跟烟都没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