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根本不可能做到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身边,不打扰自己画画。尤其是孙琳琳。
这位神仙,可能会一边吐槽自己的画,一边拉着自己的胳膊嚷嚷:“哎呀,岛岛,画这个有什么意思啊!你叫我出来,不会就是为了看你画这些吧?我们去逛街不好么?”
……
然而,在宋时洋身边画画什么感觉?
不知道。
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可能连认识都算不上,别别扭扭的,说不清楚。
最后,林千岛按照定位找到宋时洋,看着其身后偌大一座建筑,仿佛城堡,墙面晶莹光亮,气派的门上是一串龙飞凤舞的白色大字——ever-bright city,不夜城。
不就是,姜伦庆生的地方?
“在,在夜总会画画?”林千岛背着装了平板、电容笔、一盒酸奶和一袋饼干的包包,看着面前的宋时洋,觉得这个人真是思路清奇。
不会,他压根就没把自己画画的事当回事,只想带自己来玩吧?因为他说的是,“周末不开心的话,可以和我出来。”
宋时洋正凝视着面前公路上的车水马龙,五官比在那个雾气朦胧的雨夜里所见到的更清晰。
额发是深黑色,眉眼也是,肤色冷白,一切都分明而利落。是真的,很好看。
有一点忧郁,总是很淡漠,是和姜伦完全不同的感觉。
可是,夜总会是什么鬼?
就算知道宋时洋经常混迹于此,林千岛以为,既然自己说了是出来画画,至少,宋时洋也该带自己去个咖啡厅之类的地方。
然而,“里面有网咖。”宋时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