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哦,乖崽莫哭,娘在这呢。”马彩娟的声音从屋里传来,伴随着的还有婴儿的啼哭,“回来就进来呗,还得娘给你开门啊。”
巫马挠挠头,孩子哭,应该跟自己没啥关系吧。
推开门,巫马献宝似的伸出手,“娘,您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哎呀,野鸡?”正在安抚钱兰芳的马彩娟闻言抬头,先是惊喜,随后一脸惊惧,瞳孔猛的紧缩,“造孽哦,娃,你咋那贪嘴,野货也敢搞,这是要挨批滴。”
“你,你赶紧,赶紧把鸡藏起,去后院叫你钱叔回来”
“娘哎,您莫怕,我还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啊。”巫马看她那样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道:“公社写了介绍信我才抓的,合理合法,不碍事的。”
湘州多湖多山,自古野货就多,巫马那便宜老子就是传统的猎户,以前日子不要太滋润。
可惜公社化以后,不管是大湖里的鱼,还是山里的野货,都成了公家财产。
‘严禁捕杀集体财产’的宣传可不只是在口头上,上、下河村前两年不知多少人因为这事被批斗。
如果不是因为当时马彩娟怀孕需要补充营养,钱野也不敢深更半夜跑芦苇荡摸野鸭蛋去。
偷猎野兽,那叫盗窃集体资产,马彩娟那是亲眼看见过的。
“真的?”马彩娟狐疑道。
“我还能骗您,我傻啊,真要偷偷逮的,还敢大摇大摆拿回来。”巫马把东西放在地上,行李里翻找出证明给她,“你看看,公社写的介绍信,上面还盖着红戳戳哩。”
把还在哇哇乱叫的钱兰芳放在床上,马彩娟紧张的拿过介绍信,仔细看了起来。
她也是经过两轮扫盲的人,虽然识字不多,但公社的公章还是认识的。
确认没问题以后,马彩娟这才拍着胸口放下心来,“娃,你现在是吃皇粮的工人,违法乱纪的事可不敢做。”
“要是为口肉,因小失大丢了工作,后悔都莫用。”
巫马一个劲的点头,知道后边要起多大风暴的他,在这方面只会比马彩娟更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