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七年秋,荆州城西三十里的彭家坳,晚风吹得稻浪翻涌,带着刚收割完的谷穗清香,漫过青石铺就的村路。彭好士勒住缰绳,胯下那匹黄骠马打了个响鼻,前蹄在地上轻轻刨了两下,马鬃上还沾着友人家院子里的梧桐叶——方才在邻村王秀才家饮宴,几人就着新酿的菊花酒,论了半宿的《昭明文选》,直到日头西斜,才想起该返程。
“你也累了?”彭好士拍了拍马脖子,指尖触到温热的鬃毛,“前面找个草盛的地方,你先歇脚,我也方便方便。”
黄骠马似通人性,顺着主人的力道,缓步走到路边一片开阔地。这里挨着一条潺潺的小溪,岸边杂草丛生,晚露沾在草叶上,折射着夕阳的金辉,像撒了把碎星子。彭好士翻身下马,将缰绳松松系在溪边的老柳树上,刚走两步,就听见身后传来“咔嚓咔嚓”的咀嚼声——那马已经低头啃起了草,尾巴悠闲地甩着,驱赶着绕着马腿飞的蚊虫。
他沿着溪边走了几步,刚解开衣扣,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抹异样的亮色。寻常野草要么是墨绿、要么是枯黄,可那丛草不一样——叶片是极浅的翡翠色,摸上去像是绸缎般柔滑,更奇的是,草茎顶端开着细碎的黄花,不过米粒大小,却透着夺目的艳光,像是把夕阳的暖意都揉进了花瓣里,哪怕在渐暗的暮色中,也看得人眼前一亮。
“这是什么草?”彭好士蹲下身,指尖刚碰到草叶,就闻到一股清冽的异香——不是兰草的幽远,也不是桂花的甜腻,倒像是山泉泡过的松针,混着几分蜜香,吸一口都觉得肺腑舒畅。他再看那黄骠马,竟已经啃到了这丛草的边缘,半丛草都被马嚼进了嘴里,只剩下几根孤零零的草茎还立在土里。
“慢些吃!”彭好士连忙伸手拦住,小心翼翼地拔起剩下的几根草茎——总共七根,每根都有手指长短,草茎里还渗着透明的汁液,沾在指尖凉丝丝的。他舍不得丢,又怕揣在怀里被汗浸湿,便解下腰间的绢帕,仔细裹了几层,塞进贴身的衣襟里。
回到柳树下,黄骠马已经吃饱了,正仰头嘶鸣了一声,声音比来时洪亮了不少。彭好士翻身上马,刚握住缰绳,就觉得马身一震,像是突然有了使不完的力气,不等他催动,就撒开四蹄往前奔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路边的树木、田地飞快地往后退,往常需要半个时辰的路程,此刻竟像是一炷香的功夫就跑过了大半。
他本想勒住缰绳,可握着缰绳的手却莫名觉得畅快——这马跑起来稳当得很,既不颠簸,也不脱缰,反而像是顺着一股巧劲,越跑越轻快。彭好士索性松了手,任由马往前跑,只觉得暮色中的风带着草木的清香,吹得人神清气爽,连饮宴后的几分醉意都散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夕阳已经沉到了山尖,只剩下半边天被染得通红。彭好士勒住缰绳,黄骠马打了个响鼻,停下脚步。他环顾四周,顿时愣住了——眼前哪还有熟悉的稻田和村舍?尽是连绵起伏的山峦,山尖上缠着淡淡的云雾,山间的树木郁郁葱葱,连鸟叫声都透着陌生。
“这是哪里?”彭好士心里发慌,他在荆州活了三十多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山。他调转马头,想往回走,可身后也是茫茫群山,根本分不清来时的路。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从旁边的山道上传来,他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青色短打的汉子快步走来,那汉子约莫二十多岁,面色黝黑,眼神却很亮,走到马前,不等彭好士开口,就伸手抓住了马的缰绳。
“天快黑了,山里不安全。”青衣汉子的声音很沉稳,手指紧紧扣着马衔,“我家主人请你去府上歇宿一晚,明日再寻路不迟。”
彭好士心里一紧,又有些疑惑:“敢问兄台,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本是荆州人,不知怎的跑到了这里。”
青衣汉子一边牵着马往山道上走,一边答道:“这里是阆中地界。”
“阆中?”彭好士吓得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阆中在蜀地,离荆州有千里之遥,他不过是饮宴后骑马走了半个时辰,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这……这不可能!我午后还在荆州,怎么会半日就到了阆中?”
青衣汉子却不解释,只是加快了脚步:“到了府上,主人自会跟你说。你放心,我家主人没有恶意,只是见你迷路,好心留你住宿。”
彭好士还想再问,可看青衣汉子的神情,不像是在说谎,而且天色确实越来越暗,山里说不定有野兽,只能跟着他往前走。青衣汉子牵着马,脚步轻快得很,彭好士坐在马背上,只觉得两旁的树木飞快地往后退,连山间的雾气都像是在往后飘,不多时,就翻过了一座小山。
刚翻过山头,彭好士就看见半山腰上,竟有一片错落有致的屋宇。那些房子不是寻常的农家小院,而是青砖黛瓦,飞檐翘角,院墙外还挂着彩色的屏幔,在暮色中轻轻飘动。更奇的是,院门前站着一群人,个个穿着体面的衣裳,像是在等着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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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汉子牵着马走到院门前,那群人里立刻走出几个上前,接过缰绳,恭敬地对彭好士说:“先生请下马。”
彭好士翻身下马,刚站稳,就见人群分开,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走了出来。那汉子约莫四十多岁,身高八尺有余,肩宽背厚,穿着一身玄色的锦袍,腰间系着玉带,面容刚毅,眼神锐利,不怒自威,身上的气派,绝不是寻常的乡绅地主。
汉子走到彭好士面前,拱手行了一礼,声音洪亮如钟:“今日来的客人里,数彭君来得最远,一路辛苦。”说完,便侧身让开,做了个“请”的手势,“快请进,屋里已经备好了薄酒。”
彭好士连忙拱手回礼,心里却越发疑惑——这汉子怎么知道自己姓彭?他刚想推辞,说自己只是个普通百姓,不敢走在前面,那汉子却突然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拉着他往屋里走。
彭好士只觉得胳膊一沉,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样,骨头都快被捏碎了,痛得他额头直冒冷汗,连话都说不出来。他想挣脱,可那汉子的手纹丝不动,只能被他拉着往前走。后面的客人也想推辞,可那汉子要么推一把,要么拉一下,被碰到的人都痛得龇牙咧嘴,有的甚至被推得跌跌撞撞,却没人敢反抗,只能跟着往前走。
进了正厅,彭好士才松了口气——那汉子终于松开了他的胳膊。他偷偷揉了揉胳膊,只觉得被抓过的地方又酸又痛,像是肿了起来。再看厅里的陈设,更是让他眼花缭乱:墙上挂着名人字画,案上摆着青铜器皿,连桌椅都是上好的红木,擦得锃亮,角落里还燃着檀香,烟气袅袅,满室清香。
厅里摆着几张桌子,每张桌子旁都坐了两个人。彭好士被引到一张桌子旁坐下,对面坐着一个白面书生,穿着蓝色的长衫,看起来温文尔雅。彭好士趁那汉子去招呼其他人,偷偷凑过去,压低声音问:“兄台,敢问这里的主人是谁?怎么会知道我的姓氏?”
白面书生喝了口茶,小声答道:“这里的主人,是汉寿亭侯麾下的张桓侯。”
“张桓侯?”彭好士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张桓侯就是张飞啊!那是三国时期的名将,早就去世千年了,怎么会在这里设宴?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厅里那个忙碌的高大汉子,越看越觉得像史书里描写的张飞——身材魁梧,面容刚毅,连说话的语气都透着一股武将的豪迈。彭好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连咳嗽都忍住了,只觉得手心直冒冷汗。
满厅的人都沉默着,没人敢说话,只有檀香的烟气在空气中缓缓流动。不多时,仆人端着酒菜走了进来,每道菜都精致得很:有烤得金黄的整鸡,有炖得软烂的熊掌,还有一些彭好士从来没见过的山珍海味,连酒杯都是银制的,斟满了琥珀色的酒液,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张桓侯走到厅中央,端起酒杯,朗声道:“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劳烦各位亲邻来聚一聚,今日备了些薄酒,聊表心意。正好赶上彭君从远方来,也是缘分。我有件事想求彭君,若是彭君舍不得,我也不勉强。”
彭好士连忙站起身,拱手道:“桓侯有话请讲,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
张桓侯指着门外的黄骠马,笑道:“彭君的这匹马,已经有了仙骨,不是尘世里的凡马,寻常人驾驭不了。我想跟彭君换一匹马,不知彭君意下如何?”
彭好士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马半日能跑千里,确实不是凡马。他连忙说道:“桓侯若是喜欢,这匹马我直接献给您就是,不用换。”
张桓侯却摇头道:“不行,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我会给你一匹好马,再送你一万两银子,算是补偿。”
彭好士连忙离席,跪倒在地,磕了个头:“桓侯太客气了,这匹马能入您的眼,是它的福气,我怎么敢要您的银子?”
张桓侯走上前,伸手把他扶起来,力道还是那么大,彭好士只觉得胳膊又痛了一下。“你不用客气,该给你的,自然要给你。”说完,就命仆人继续上菜。
太阳彻底落山后,仆人点上了蜡烛,烛火摇曳,把厅里照得亮如白昼。众人喝了几杯酒,气氛渐渐热闹起来,有人开始谈论农事,有人说起山里的趣事,彭好士也慢慢放松下来,只是不敢多说话,只在一旁听着。
又喝了半个时辰,有人起身告辞,彭好士也跟着站起来,想跟张桓侯告别。张桓侯却拦住他,问道:“彭君从荆州来,现在天色晚了,你要去哪里?”
彭好士看了看对面的白面书生,连忙说道:“我已经跟刘兄说好了,今晚去他家住。”
张桓侯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大酒杯,给每个客人都斟满了酒,然后对彭好士说:“你怀里揣的那几根香草,新鲜的时候吃了能成仙,晒干了用我的方子点化,能把石头变成金子。你正好有七根,用好了能得一万两金子。”说完,就叫仆人拿来一张纸,上面写着点金的方子,递给彭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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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好士连忙接过方子,又跪倒在地,磕了个头:“多谢桓侯赏赐,我永世不忘您的恩情。”